中科院物理研究所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0-09 15:24:16来源:网络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由物理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和物理所网页(http://edu.iphy.ac.cn)查询物理所招生信息,如有问题可向物理所研究生部及报考导师咨询。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8号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M楼 研究生部

  邮 编:100190

  电 话:010-82649126

  传 真:010-82649461

  联系人:纪海鸿

  E-mail:jihh@iphy.ac.cn

  网 址:http://edu.iphy.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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