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哲学系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0-30 16:36:01来源:网络

  3、凡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交纳报名费或未将报考材料寄(送)交本系审查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初选公示前网上报名费未缴纳的考生,其报考材料一概不进行考核。

  4、所有申请人均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1、申请人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及时向中山大学哲学系办公室寄(送)交下列材料(可用快递)。以下材料按编号顺序统一装入自备的大信封,于2017年12月5日前邮寄至中山大学哲学系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资料”。逾期或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详细邮寄地址见本简章之第十一项。

  所需提交纸质材料共计11项,寄送前请自查材料是否齐备: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务必签名;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4)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提交有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或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正反复印在同一面,并在其中一份复印件上签名;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或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须入学时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英语六级证书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8)两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9)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10)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11)不超过三篇的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

  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5日,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系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哲学系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逾期未交齐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将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申请者必须如实、准确提交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实材料作伪,包括学术造假或者抄袭,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且3年内不再接受报考。

  六、材料审核

  1、哲学系按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八个组,由该学科在岗的博士生导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筛选,按“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的1:3左右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2、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于2017年12月30日前在中山大学哲学系网页公布。

  七、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于2018年3月进行,通过材料审核者,均具有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会以发邮件的方式另行通知,考生网报时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2、综合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笔试按所报专业分类考试,考试科目见本简章之第八项并与招生专业目录对照。“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合并为一场考试,考试时间为3.5小时(其中外语考半小时),总分为300分(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各100分)。

  4、哲学系按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组织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各专业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能力测试、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每人面试不少于40分钟,其中ppt陈述约20分钟,面试总分300分,180分为合格。面试专家按照考生综合情况独立评分,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八、各专业考试科目(请与招生专业目录对照)

  (01)马克思主义哲学

  外语(进行英语或日语或德语专业测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占80%,西方哲学占20%)。

  (02)中国哲学

  外语(进行英语或日语专业测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中国哲学:文献与理论”。

  (03)外国哲学

  外语(进行英语或日语或法语或德语专业测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西方哲学思想史”。

  (04)逻辑学

  外语(进行英语或梵文专业测试);

  非经典逻辑方向和人工智能逻辑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模态逻辑”;

  数理逻辑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模型论和递归论”;

  逻辑哲学方向和逻辑学史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逻辑哲学和逻辑学史”;

  非形式逻辑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非形式逻辑”;

  逻辑学的认知基础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社会心理学”。

  注:考生根据所报方向选考一门专业课程。

  (05)伦理学

  外语(进行英语专业测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伦理学”(含伦理学原理,按方向选做导师题)。

  (06)美学

  外语(进行英语或日语专业测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美学综合试题”(含美学原理、中西美学)。

  (07)宗教学

  外语(进行英语或日语或法语或德语专业测试);

  佛教思想史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佛教思想史”;

  儒家宗教问题研究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宗教理论”;

  宗教史与宗教学理论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宗教学理论与中外宗教史”;

  中国民间宗教方向:“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宗教学理论与中国民间宗教”。

  注:考生根据所报方向选考一门专业课程。

  (08)科学技术哲学

  外语(进行英语专业测试);

  “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并为“科学哲学”。

  九、录取与调剂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按照分学科方向分导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审批并公示,未经公示者不予录取。

  2、笔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各学科专业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4、综合考核合格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所报专业录取者,可视情况向相近学科申请调剂。若招生计划未招满,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系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5、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十、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的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哲学系办公室徐榕老师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哲学系(锡昌堂502)

  邮编:510275

  电话:(020)84115673

  邮箱:xurong3@mail.sysu.edu.cn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哲学系网页:http://philosophy.sysu.edu.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

附件下载: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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