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02 16:52:36来源:网络

  2.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攻读辽宁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及网上报名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人应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且不能为考生所报考的导师,推荐书封面应加盖推荐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一份(A4纸打印),可以是考生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也可是考生人事档案中成绩单的复印件, 但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4)硕士学籍/学历、学位材料:

  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一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交硕士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一份,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http://www.cdgdc.edu.cn/cn/)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在域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2/default.htm)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一份;

  (5)本科学历材料:

  提交本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政治审查表一份(应届毕业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或总支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

  全部报名材料请自备底稿,提交后不退还。

  (三)以“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招生方式的报名工作依据各专门规定执行。

  四、考试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至2018年4月22日

  2.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3.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22日,打印网址及相关要求见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初试后的一周左右进行。由各专业所在培养单位进行通知。

  2.复试要求:复试依据《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复试工作由报考专业所在培养单位组织,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具体考试科目由专业所在培养单位制定。

  (三)以“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招生方式的考试工作依据各专门规定执行。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初试和复试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培养。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1.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人民币10000元。

  2.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包括:

  助学金:每生每年人民币30000元。

  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人民币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人民币8000元,按学校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人民币30000元,按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评选。

  其他奖、助学金及科研奖励:根据博士研究生学习、科研及其他情况由学校或导师进行奖励资助。

  七、监督机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将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4-62202349,邮箱lnuyzb@163.com。

  八、其他说明

  1.考生可登录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相关考试大纲,网址:http://grs.lnu.edu.cn。

  微信公众号:辽大研招/lnugrs

  2.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籍、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初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本章程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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