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06 16:18:07来源:网络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3月6日至3月9日,考生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B302)领取。

  六、考试内容及考试方法

  (一)初试

  1、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2、考试时间:2018年5月2日-5月4日;

  3、考试地点:内蒙古科技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

  复试在初试合格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主要内容是学术水平考查(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

  七、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的成绩,择优录取。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内财教【2013】974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18级秋季学期入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

  (一)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10000元。

  (二)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内蒙古自治区博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2、国家奖学金、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国家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

  为鼓励更多的研究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公益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内蒙古自治区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自治区奖学金。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研究生不重复享受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

  3、学校奖助学金

  学校拟设立学校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生活补贴,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 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研究生目前实行生源地贷款政策,今后将继续执行这一政策。

  5、研究生“三助”津贴

  我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依据有关文件另行确定。

  九、其他

  2018年博士生招生为一次,秋季入学,拟招生12-15人,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国家下达规模和实际报考情况作调整。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2-5951507

  传 真:0472-5954370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7号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B302)

  邮 编:014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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