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24 15:44:43来源:网络

  3.应届生请务必提交“在读证明”、“论文摘要、目录”等材料项。

  4.往届生请务必提交“学位学历复印件”,“学位论文”等材料。 5.请将以上电子材料压缩为 RAR 或 ZIP 压缩包后上传。

  (三)学科审核和学院复核各学院按照保证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初选、复核及确定拟录取名单的具体操作办法,学院申请审核制工作办法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实行,并在学院主页上公布。

  1.初选在考生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后,学院组成资格审核学科专家组(专家组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 5 人),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2.英语入学考试英语水平没达到免试要求的申请者,但符合上述参加学校英语统一考试条件者,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入学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后,可视为英语水平考核通过。

  3.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进入复核名单的考生,在参加复核时将所有盖章、签字 6 的纸质材料原件交到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留复印件备查,申请材料包括:(1)本人签字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 1);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

  (5)下载并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报考攻读 2018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 3),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党委公章;

  (6)英语水平证明;

  (7)获奖证书、课题、发明专利、已发表(录用)论文等的原件或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核心研究内容等);

  (9)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见附件 4,不少于 3000 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10)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推荐书(见附件 4)。

  4.复核及体检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进行复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审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专业知识考查可根据各学院特点通过笔试、面试及实验操作等形式进行。综合能力面试时对考生的本科、硕士期间学习、科研能力、英语水平(含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专家推荐、拟攻读学科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复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应提前 7 天在学院主页公布,面试工作应公开进行。综合审核时,考生须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证明及发表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备查。考生需参加南京农业大学校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安排由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复核阶段的时间安排与校医院商议决定,并另行通知。体检时务必携带下载、打印的体检表(见附件 5,正反两面打印)。

  5.确定并报送复核成绩复核总成绩由四个部分组成:英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面试成绩。复核总成绩排名是确定录取排名的依据。各学院在制定方案时要明确规定各部分的考核方式,给分办法及复核总成绩中每部分的权重。

  6.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在结合导师招生资格及名额的基础上,根据申请人的复核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四、学校审批公示

依照相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批准录取。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 10 个工作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即取消其攻读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有尚在期限内的处分;

  (3)应届毕业生在入学前未毕业。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 3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五、监督机制

  为保证博士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也相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研究生院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成立由研究生教育专家及纪检监察干部组成的巡视组,对面试考核进行监督。研究生院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六、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以相应学院安排为准)

  1.公布招生简章、专业目录:2017 年 11 月 9

  2.网上报名:2017 年 11 月 22 日 8:00-12 月 29 日 17:00

  3.学院确定申请审核办法、报研究生院审批并公布: 2017 年 11 月 22 日-12 月 29 日

  4.初审:2018 年 1-3 月

  5.复核、提交纸质申请材料:2018 年 3-4 月

  6.提交拟录取名单:2018 年 4 月

  7.学校审批:按教育部当年时间安排进行

  七、其他

  (一)对申请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与科研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计划”以及兽医博士的考生选拔,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并兼顾专项计划的特殊性。

  (二)学校招收非脱产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规定为:自然科学领域最高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的 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的 10%,高校专任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行政人员均在此比例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及兽医博士除外。同时在复核阶段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

  (三)本通知自 2018 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开始实施。(四)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22考博精选好考,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关注新东方在线服务号

回复【考博真题】领取备考必看真题集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更多>>
更多好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