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30 14:46:18来源:网络

  3.初试地点:学校南湖校区。

  4.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底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初试成绩,学校不另向考生邮寄初试成绩书面通知单。

  (三)普通招考的跨专业联考

  普通招考博士生初试“业务课一”继续实行跨专业联考。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专业的业务课一为校内联考。

  1.联考科目“经济学一”,适用于理论经济学各专业;

  2.联考科目“经济学二”适用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管理学各专业可选用;

  3.联考科目“法学基础”,适用于法学各专业;

  4.联考科目“管理学”,适用于管理学各专业。

  联考科目初试大纲见附件。

  六、复试及录取

  (一)“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

  以初试考核结果为准,不再进行复试。拟录取名单中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确认拟录取手续,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普通招考: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按招生专业上线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名单。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期间确定拟招录导师。

  复试方案及录取结果将在研究生招生网上另行公布。

  七、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含其硕士研究生阶段)。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从其硕士研究生入学年月起计算在校学习最长年限。

  少数民族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少数民族在职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

  八、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学费

  2018年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在基本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非全日制的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8万元/生.年。

  (二)奖助体系

  1.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成果奖励、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除外。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7%;博士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7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3.博士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等奖,其中:一等奖18000元/生•年(奖励比例30%),二等奖10000元/生•年(奖励比例70%)。新生按入学考试成绩和考生来源评定,在校生根据上一学年科研积分排序评定。

  4.研究生成果奖励的奖励项目为我校研究生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完成的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译)著、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实践或创新创业项目等。

  5.研究生学年评优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3%;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5%;单项奖,奖励比例为12%。以精神鼓励为主,均不设奖金。

  6.“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7.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九、相关说明

  (一)中期考核

  我校录取的各类博士研究生(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必须在通过学校组织的中期考核后,方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环节。入学后未按要求通过中期考核的,则作分流处理。

  1.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内容根据学科分为以下几种:

  (1)哲学、法学和公共管理类博士研究生分别考核研究方法、一级学科经典文献和专业经典文献;

  (2)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类博士研究生分别考核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研究方法、一级学科经典文献和专业经典文献;

  (3)工商管理类博士研究生分别考核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研究方法、一级学科经典文献和专业经典文献。

  2.入学后三个学年内中期考核不合格者,或者培养计划中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者,为分流对象。分流途径有以下三种: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由学校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2)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按硕士毕业条件撰写学位、参加论文答辩,合格者授予硕士学位和发放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不合格者按硕士研究生结业处理;

  (3)对不参加中期考核或不愿转为硕士培养或未取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由学校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中期考核的具体办法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试行)》(链接)。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1.考生须持《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进行报考资格确认。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参加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进行网上缴费。按规定到学校提交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完成现场确认。

  3.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4.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含在职、非在职)。其中,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在职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非在职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考生须在拟录取阶段提交签字盖章完整的《少骨定向培养协议书》且协议书的类型(在职、非在职)、协议单位信息必须与本人提交的《考生登记表》的类型、登记表的签字盖章单位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录取。

  5.以本计划录取的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

  (三)其他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被录取及无法完成学业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另行发布2018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znufe.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

  咨询电话:(027)8838670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传真:(027)88386216。

  Email:yjszsb@znufe.edu.cn。

附件:

1.学院简介.rar

2.专业及考试科目一览表(普通招考).rar

3.“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一览表.rar

4.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rar

5.联系人和联系方式.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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