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江苏)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01 14:23:09来源:网络

  2.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

  考生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2017年12月15日前应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寄送以下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系统打印,考生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名)。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硕士毕业生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时补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公章)、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专家推荐书2份(报名系统下载表格,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填写)。

  (6)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招生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详见招生单位的《申请审核》相关文件。

  3.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的考生请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报考材料。

  硕博(本硕博)连读申请工作另行公布。

  普通招考、申请-审核制考生报考材料可于2017年12月15日前的工作时间直接送至我校文昌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我办。不接收非中国邮政EMS以外的任何邮件,邮寄材料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2018年3月12日—15日,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1)上述所有需要提交复印件的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

  (2)提交本人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后,我校盖章确认考试资格,未盖章准考证无效。

  2.以申请-审核制、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报考

  经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并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本人亲自携带下列材料到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1)应届生(含硕博连读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往届生: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对应的原件,包括学位学历证书原件等。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考试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1)准考证下载日期:2018年3月12日-15日。

  (2)初试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8年3月17日。3月17日上午英语;3月17日下午业务课一。

  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

  业务课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试在复试时进行。

  (3)初试科目: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科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同等学力考生另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科目另定。

  2.复试(综合考核)

  普通招考复试拟安排在初试后3日内进行。

  (二)以硕博(本硕博)连读方式、申请-审核制报考博士生入学考试包括资格审核、材料审核以及综合考核(复试)等。

  硕博(本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考生复试(综合考核)拟安排在2018年1月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

  复试(综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和申请-审核制“技术创新型”除外)。

  1.“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合同书,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技术创新型”除外)。

  (四)正式录取通知书拟于2018年7月发放,录取考生于2018年秋季入学。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1万元/生·学年。

  (二)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5万元。

  (三)奖学金: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以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评定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其中,优秀创新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奖励标准每生每学年4万元,且免获奖者当学年学费;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万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

  (四)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导师配套提高生活补贴制度,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八、 专项招生计划

  (一)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招生名额2人,不接收汉族考生报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初试前将加盖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的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

  (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6]33号)的精神,我校在2018年实施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以当年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具体招生办法及安排另行公布。

  (三)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

  2018年我校继续安排专项指标约20名,支持地球科学、化学、材料科学创建ESI一流学科。以ESI专项指标录取的博士生,可参照优秀创新博士标准给予奖学金,并根据ESI论文引用情况另行奖励,具体奖励情况、招生条件和要求另行公布。

  九、其他说明

  (一)我校每位博导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请务必在报名前与拟报考导师联系,并经该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生目录中各学院拟招生数不含“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等国家专项计划和“创建一流学科博士生专项指标”等我校专项计划名额。

  (五)申请-审核制考生,材料初审未通过的,仍可以普通招考方式参加考试。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金山东路1号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008

  咨询电话:0516-83885990

  传真号码:0516-83885990

  网址:http://yjsb.cumt.edu.cn

2022考博精选好考,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关注新东方在线服务号

回复【考博真题】领取备考必看真题集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更多>>
更多好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