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04 11:15:29来源:网络

  (四)请考生保存好《准考证》,以备复试时使用。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组织进行。各招生学院(所、中心)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九、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数据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博士生录取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考生须调入人事档案并脱产学习(“专项计划”除外);我校在编教职工录取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学院(所、中心)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关于“专项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

  请考生参考《吉林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及专业目录》(另发),并结合本人定向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确定专业。

  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必须在2017年12月25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确认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送达到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

  2.吉林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北京)

  我校创新发展研究院(北京)只招收北京地区的考生。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创新发展研究院(北京)进行资格审查备案。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发。

  吉林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北京)联系人:何锴琦,0431-85166862。

  3.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

  我校南方研究院只招收珠三角地区的考生,且网上报名前需经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进行资格审查备案。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发。

  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联系人:于志泳,0756-7626385。

  4.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招收的考生须为纪检监察机关公职人员,或其他党政机关中有志于廉政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的公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备案。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发。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联系人:密佳音,0431-85166801。

  5.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计划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计划”的考生,请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备案。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王丽欣,0431-85151056。

  6.中国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只招收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推荐考生,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东北亚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备案。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发。

  东北亚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赵毅博,0431-85166379。

  7.吉林省长吉图开发开放研究中心

  吉林省长吉图开发开放研究中心只招收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推荐考生,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东北亚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备案。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发。

  东北亚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赵毅博,0431-85166379。

  8.吉林大学劳动关系研究中心

  吉林大学劳动关系研究中心只招收吉林省总工会推荐考生,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备案。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发。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王丽欣,0431-85151056。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收费标准具体规定。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奖助学金具体规定。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将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十二、其它事项

  (一)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二)专业代码后带“★”者为学校自设专业。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四)凡与吉林大学教职员工为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五)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十三、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且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十四、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鼎新楼A414室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监督电话:0431-85168740

  吉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附件1:907吉林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北京).doc

附件2:908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doc

附件3:911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docx

附件4:912中国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docx

附件5:913吉林省长吉图开发开放研究中心.docx

附件6:914吉林大学劳动关系研究中心.doc

附件7:工程博士.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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