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04 15:26:54来源:网络

  6.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政审表》。考生政审意见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

  7.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提供“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格式自拟),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公章。

  8.获境外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9.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交攻读学位期间的课程成绩单、硕士或博士论文评议书、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一般在学位授予单位,复印后由档案部门加盖公章)、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论文全文。

  10.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单原件、学生证复印件、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报告。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区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上述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及报考单位的要求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所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我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直博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所提交其要求的各种材料。

  (四)我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信息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我所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两部分。

  “形式审核”: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及考生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一致性、真实性、合理性、完备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学术审核”:重点审查考生业务能力和培养潜力,对每一名考生采取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打分;平均分不低于60分审核通过。

  五、综合考核

  2018年我所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获得导师初审推荐,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我所“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包括“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

  (二)“基础知识笔试”(百分制)的时间:2018年1月23日(暂定)。

  (三)“面试”的时间:2018年1月24日(暂定)、具体内容包括“英语考核”(百分制)、“专业基础知识”(百分制)、“创新和综合能力”(百分制),请考生关注我所网上“日程安排”和“复试规程”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上述“综合考核”,还须参加政治理论加试:2018年3月18日(周日)下午14:00-17:00,及两门业务课加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考生留意网页通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不参加上述“综合考核”,须按国科大要求,参加外国语:2018年3月17日(周六)上午8:30-11:30;和两门业务课考试,届时请考生留意网页通知。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和入学注册

  (一)根据我所招生计划和学科规划、结合考生录取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各门成绩达不到规定的分数线的、综合素质测评、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三)被录取的考生应在我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以书面形式向我所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收费及待遇

  我所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相关待遇。

  九、学习年限

  我所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

  (一)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二)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三)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的考核和录取,由我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三)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查阅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培养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我所研究生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四)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结点)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联系人:杨华 熊博晖

  电 话:0411-84379457 0411-84379006

  E-mail: yanghua@dicp.ac.cn xiongbh@dicp.ac.cn

  地 址:大连市中山路457号 研究生部

  邮 编:116023

  网址:http://admission.ucas.ac.cn/ http://www.gsc.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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