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06 11:03:33来源:网络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或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核程序

  (一)初试

  报考“申请审核制”学院的考核程序,详见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

  报考非“申请审核制”学院的初试程序如下:

  1.准考证下载:考生于2018年3月19日-23日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网址http://yz.chsi.com.cn)

  2.初试日期:2018年3月24-25日。

  3.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初试内容:

  (1)外国语(不含听力):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博导简介表)》中各导师“备注”栏内的说明。

  (2)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博导简介表)》。

  5.外国语初试免试说明:

  报考我校财政金融学院、国际关系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教育学院的考生,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外语初试(其外语初试成绩均视为合格,不计入最终的初复试加权成绩中)。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英语

  ①托福(TOEFL、满分120分):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90分及以上;

  ②雅思(A类)(IELTS、满分9分):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5分及以上;

  ③GMAT(满分800分):2013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00分及以上;

  ④GRE(满分340分):2013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310分及以上;

  (2)俄语

  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二级及以上;

  (3)日语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一级及以上;

  (4)德语

  德语语言考试(TestDaF):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四级及以上;

  (5)法语

  法语水平测试(TCF):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400分及以上;

  申请外国语初试免试的考生,须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8年3月6日-7日将上述成绩单原件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中国人民大学科研楼B座400室)审核,并提交复印件。逾期不交者,视为不申请外国语初试免试。

  6.初试成绩查询: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信网查询。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及复试办法均进行公示。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8年4月上旬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并查看复试办法。

  2.复试日期:2018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复试内容:

  (1)报考“申请审核制”学院的复试内容,详情请见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

  (2)报考非“申请审核制”学院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3)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业务课。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

  5.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申请外国语初试免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到各学院报到并参加复试。

  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为2018年6月下旬。

  八、学费标准

  我校所有类别博士生的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人·学年。

  九、其它事项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十、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gs.ruc.edu.cn

  学院联系方式查询:http://pgs.ruc.edu.cn

  学院地址(式样):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xxxx学院,邮编:100872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欢迎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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