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2-29 15:59:22来源:网络

  (二)普通招考

  1、《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2、专家推荐书两份。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3、学位学历/学籍证明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本科及硕士阶段的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对考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在线验证”,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可上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82/default.htm查询学位认证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10-62677800),否则不能参加初试;

  4、本人二代或三代身份证件复印件

  军人考生未办理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5、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

  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往届生也可从人事档案中提取复印,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2018年2 月28日——2018 年3月8日(以邮戳为准)寄(送)至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不要提前寄出。逾期未寄(送)报名材料的,则报名无效(邮寄封面请注明“2018年博士报名材料”)。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华中师范大学 XXX 学院(中心/研究所/实验室)

  收件人:研究生秘书 老师(收)

  邮政编码:43007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联系方式:

  http://gs.ccnu.edu.cn/info/1016/1204.htm

  第七条 报名费用

  (一)费用标准

  2018年报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费用为180元。

  (二)缴费方式

  2018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网上自主交费,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http://218.199.196.90/),凭报名号(用户名为报名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的后6位)登录缴费。

  (三)缴费时间

  1、“申请——审核”制:

  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2017年12月29日下午5:00

  2、普通招考:

  2018年3月2日上午9:00---2018年3月8日下午5:00

  缴费期间,每天晚上11点至12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流程。

  (四)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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