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06 14:52:03来源: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0)单位推荐信。

  (11)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进修的4门以上硕士主干课程成绩单、已发表文章或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明。

  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

  (三)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四)考生在报名前,应咨询学院或导师招生名额情况。

  七、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八、初试

  初试时间为2019年4月13日-14日。初试科目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九、复试(综合考核)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综合考核)的初试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

  (二)复试(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综合考核)。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综合考核)时间:2019年4月19日-4月21日。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全日制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综合考核)、录取。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一)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38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按照实际修业年数缴纳学费,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后,按照本专业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即学术学位博士生10000元/年/。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

  十三、奖助体系

  全日制博士生奖助政策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一)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卓越奖学金(60000元/生)、专项奖学金等。全日制博士生(含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入学后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

  (二)助学金。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助学金包括基本助学金(30000元/年/生)、助研岗位津贴(Ⅰ类不低于10000元/年/生、Ⅱ类不低于3000元/年/生,Ⅲ类不低于2000元/年/生)、助教岗位津贴、助管岗位津贴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等。全日制工程博士生报考时须与导师书面确认基本助学金、助研岗位津贴等资助内容。

  注:Ⅰ类、Ⅱ类、Ⅲ类按博士生所在学科划分。学术学位博士生助研岗位津贴导师出资每生每年大于等于10000元时,学校再出资5000元匹配。

  (三)其他资助项目

  1.国家公派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创新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出国联合培养项目等。

  2.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资助联合培养期间的部分生活费(资助标准的50%-100%)和一次青岛至联合培养单位的往返国际旅费。

  3.自主科研项目。理工类博士生30000元/项,人文社科类博士生15000元/项。

  4.国际学术会议。亚洲地区:境内3000元/人/次、境外10000元/人/次;欧美地区:15000元/人/次;其他地区:12000元/人/次。

  十四、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五、其他

  (一)非全日制博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报考与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三)《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工程博士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办法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硕博连读研究生综合考核与录取工作办法详见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六)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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