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20 12:14:55来源: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 年 6 月 1 日-2019 年 6 月 2 日。

  2.初试科目:英语、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详见我校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 英语题型为:听力、词汇、阅读、完型填空、翻译、写作。

  4.初试方式:笔试各科满分 100 分,共三门科目,总分 300 分。

  (二)复试

  1.复试包括英语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凡完整参加我校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的考生均可参加报考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为 2019 年 6 月 3 日-2019 年 6 月 5 日。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考生。复试前,考生应到报考学院进行复试报到。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三)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 3 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和跨学科考生要求加试。

  2.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在初试时进行,其他科目加试在复试中进行。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七、录取

  我校 2019 年拟招收 100 名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 7 准。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八、学制与学费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六年。所有新入学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 7500 元/生·学年。

  九、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档案转入石河子大学且无工资收入)可享受或申请奖学金、助学金。

  十、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 33 号令)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 1 至 3 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 8 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一、招生咨询

  (一)招生学院


  (二)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832003 联系电话:(0993)2058582 传 真:(0993)2058582 2036010 电子信箱: yjs10759@163.com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行政办公楼 501B 室网 址:http://yz.shzu.edu.cn/

  十二、其他事项

  1.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请考生及时关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最新信息。网址:http://yz.shzu.edu.cn/。

  3.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下载:石河子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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