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20 15:34:54来源: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学术学位博士需提交材料

  考生须向申请学校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左侧装订):

  (1)《报考天津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下载;

  (2)两名所申请学科或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出具的

\推荐信.doc(加盖推荐人单位公章);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及学籍证明,入学前需取得毕业证),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5)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6)如硕士期间已在期刊发表论文,需提供复印件;

  (7)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以上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请于1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到我校,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22-83336930,邮编:300070,只接收EMS邮寄,其它快递形式不予接收,材料接收后不再退回。

  3.专业学位博士申请条件

  (1)原则上接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部委省共建医学院校的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

  (2)英语须满足以下要求中任意一条:

  a.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b.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c.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d.GRE成绩305分及以上(新)(2年内有效);

  e.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3)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生,硕士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应届生报名时需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入学前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并取得证书,且获得硕士学历;

  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往届生,报名时须已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原则上规培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连续从事临床诊疗工作两年以上,达到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各专业体检要求,能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两名与报考学科或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

  4.专业学位博士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左侧装订:

  (1)《报考天津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后下载;

  (2)两名所申请学科或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出具的

\推荐信.doc(加盖推荐人单位公章);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公章)

  (5)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原件考核时待查)

  (6)如硕士期间已在期刊发表论文,需提供复印件;

  (7)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8)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由培养单位开具的临床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本校学生无需提供)及《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原件考核时待查)

  往届生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医师职称复印件(原件考核时待查)

  以上提供材料均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以上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请于11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到我校,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22-83336930,邮编:300070,只接收EMS邮寄,其它快递形式不予接收,接收后不再退回。

  5.材料审核

  (1)学校初步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各学院“审核小组”对学生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审核。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按招生指标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12月12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学校进行公示。

  6.综合考核

  审核通过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各专业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在12月20日之前结束,具体时间地点由复试组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通畅),综合考核复试之前考生需到研招办审核原件并交费,报名复试费140元/人(其中报名费50元,复试考核费90元,交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学院组织各专业的“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相关专业教授组成,负责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任何形式的考核都要有现场记录、评语及成绩(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由学校统一公示。

  7.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8.学位授予

  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学术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按照我校硕博连读标准(详见相关文件)申请学位;录取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须按照我校专业学位博士标准申请学位。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范围: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

  报名网址:http://yz.student.tmu.edu.cn:8081/,登录后点击右侧博士报名查询系统

  1.报名流程:点击注册按钮(每位考生只允许注册一个用户名)

  2.进入注册界面后硕博连读考生考试方式请选择“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考试方式选择“普通招考”。(考试方式务必选择正确后才能顺利报名)

  3.考试方式一经选定后不允许修改,请务必按照实际情况选择,然后点击马上注册报名,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

  4.注册结束后返回登录界面重新登录报名界面,点击编辑进行基本数据的录入,所有内容均需准确如实填写(注:硕博连读考生的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编号可以为空,硕士学校、专业、预计毕业时间等信息如实填写),如发现数据造假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所有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报名数据,提交成功后可以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5.填写报考信息时一定要注意所报考导师所在专业的代码,其中105开头的代码为专业学位,代码选择错误则报名无效。学习方式均选择全日制,院系选择不区分院系所,研究方向选择不区分研究生方向,导师选择不区分导师,备注信息中填写选报的导师姓名,不填写视为报名无效。

  6.上传照片请选择白色背景证件照(此照片入学后制作校园卡使用)。

  7.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上午9:00 -30日下午17:00

  8.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22-83336930

  过期不予补报,特此通知。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今年招生计划中包含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具体要求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相关信息。报考条件除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外还需满足相关报考类型的招生要求。

  五、体检

  所有类型考生由学校统一安排查体,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学费及奖学金

  学费:2019年我校对所有类型录取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术学位10000元/年,专业学位13000元/年。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2.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15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3.助研津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标准不低于500元/月/人,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各医院/科室按照工作量参照同年资住院医师/护理/药学/公卫等人员奖金水平给予设定,不能低于学术学位研究生津贴标准,鼓励津贴高于规定标准发放。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助研津贴按硕士生的标准发放,之后按博士生的标准发放;

  4.学业奖学金:学术学位基础(类)专业学业奖学金发放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学术学位临床专业学业奖学金发放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5.单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道德风尚奖、突出贡献奖、研究生励志之星等

  6.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七、其他

  有关事宜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Email:yzb@tm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22-83336930

  备注:

  ① 各学科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录取须视当年考试、考核情况确定。

  ② 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单位代码 :10062

  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 22 号 邮政编码 :300070

  联系部门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022-83336930

  联 系 人 : 研招办

  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生章程并查看各位导师的招生类型,否则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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