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11-22 15:24:04来源: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七、录取

  北京大学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研究生院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于2019年5月前公示拟录取名单,2019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对于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本校硕博连读生除外),应在报到当日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八、体检

  除本校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

  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2、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北京大学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可参见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网页(网址:http://grs.pku.edu.cn/jzgz/gzsk/index.htm)。

  有关国家奖学金具体规定请见学生工作部网站( 网址: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十、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宿舍:

  ①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同学申请不住宿。宿舍园区包括燕园、万柳公寓等。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准。

  3、除上述第2条所列两类研究生外,其余类型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转档与就业派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或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派遣,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单位撤消、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三、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四、其他事项

  1、2019年我校继续在多学科交叉领域招收博士研究生,交叉学科情况介绍详见《2019年重点交叉学科招生简介》(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zsjz/index.htm)。

  2、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人数。

  3、有关招生院系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和奖助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4、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其招生简章。

  6、若上级部门在2019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十五、招生咨询

  1、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1)校本部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2)医学部

  咨询电话:010-82802338 监督电话:010-82802337

  电子邮件: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三层328房间(邮政编码:100191)

  2、北京大学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qtxx/index.htm。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8年9月

北京大学各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媒体研究院分子医学研究所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城市与环境学院工学院生物与医药领域工程博士专业博士简章
生物与医药领域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人口研究所教育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博士简章
深圳研究生院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国家发展研究院对外汉语教育学院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教育博士招生简章
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019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博士简章艺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
信息管理系社会学系法学院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哲学系历史学系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电子与信息领域工程博士招生简章考古文博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系学政府管理学院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软件工程工学博士招生简章
生命科学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物理学院数学科学学院和北京国际数学研究中心 

2023考博精品好课,点击图片查看介绍!

关注新东方在线服务号

回复【考博真题】领取备考必看真题集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更多>>
更多好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