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2-13 11:01:11来源:吉林大学招生网

  1.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

  4.报考临床医学博士的考生还需上传国家颁发的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原件(七年制应届硕士生除外)。

  5.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上传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6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上传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7.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

  六、网上报名确认

  (一)网上确认时间:2019年3月7日—3月8日。

  (二)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以网上确认为准。考生须在网上确认唯一报名号,具体报考信息以网上确认信息为准,一经确认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选拔方式

  (一)(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和硕博连读

  本校在读生申请(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和硕博连读,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各招生学院(所、中心)的考核办法进行。

  (二)“申请考核制”

  以下学院(学科)实行“申请考核制”:

  1.17个学院(所、中心):

  法学院、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古籍研究所、物理学院、原子与分子物理研究所、化学学院、理论化学研究所、生命科学学院、未来科学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汽车工程学院、交通学院、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护理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动物科学学院。

  2.16个学科(专业)(所在学院):

  0101哲学、0303社会学(哲学社会学院);050202日语语言文学(外国语学院);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学院);0701数学(数学学院);0801力学、0802机械工程(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学院);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新能源与环境学院);0828农业工程(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0906兽医学(动物医学院);1001基础医学(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1002临床医学(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日联谊医院);1003口腔医学(口腔医学院)。

  申请以上学院(所、中心)的考生根据各学院(所、中心)“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各学院(所、中心)对申请材料组织评审后确认是否给予申请者考核资格,按学院(所、中心)“申请考核制”办法和日程对取得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基础能力、专业知识、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普通招考

  除已通过(本)硕博贯通式培养、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等三种选拔方式拟录取的考生以外,2019年我校仍延续以往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方式下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阶段。

  1.初试

  初试时间:2019年3月23日—24日。

  初试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初试科目:

  (1)外国语(不含听力):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外国语初试后由学校确定合格线。

  (2)两门业务课:由学院(所、中心)组织命题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科目详见《吉林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

  (1)复试工作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确定。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2)初试合格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3)跨学科、专业考生,复试时是否加试见报考学院(所、中心)招生专业目录。

  (4)考生复试阶段须向报考单位提供如下材料:

  A.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持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若被录取,在入学报到时还须补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D.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报考临床医学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交国家颁发的临床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七年制应届硕士生除外)。

  F.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http://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G.“博士报名信息简表”一份(网上下载并打印,“本人自述”栏的内容均由考生本人填写,签名由考生本人打印后手写)。

  H.须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两份。

  各招生单位严格按照本单位招生要求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准予参加复试。如有材料造假,无论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八、准考证发放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3月17日—3月22日。

  (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三)请考生保存好《准考证》,以备复试时使用。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院(所、中心)组织进行。各招生学院(所、中心)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十、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数据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专项计划除外),专业学位博士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或非定向。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报考时慎重选择。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我校在编教职工录取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学院(所、中心)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022考博精选好考,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关注新东方在线服务号

回复【考博真题】领取备考必看真题集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更多>>
更多好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