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02-13 11:01:11来源:吉林大学招生网

  十一、关于“专项计划”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教处负责。

  请考生参考《吉林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另发),并结合本人定向省份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要求确定专业。

  凡取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必须在2019年1月15日之前,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确认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寄(送)到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计划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计划”的考生,请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备案。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王丽欣,0431-85151056。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请依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备案。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王丽欣,0431-85151056。

  4.“援疆博士师资”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国家专项计划按国家相关最新文件执行。

  5.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

  “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招收全日制定向培养博士生20人,考生报考资格及招生专业的确认由吉林省教育厅负责。

  吉林省教育厅联系人:杨延秋,0431-82728995。

  6.吉林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北京)

  我校创新发展研究院(北京)重点招收京津冀地区的考生。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创新发展研究院(北京)进行资格审查备案。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发。

  吉林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北京)联系人:赵晨,0431-85166408。

  7.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

  我校南方研究院重点招收珠三角地区的考生,且网上报名前需经南方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备案。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发。

  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联系人:于志泳,0756-7626385。

  8.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

  我校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招收的考生须为纪检监察机关公职人员,以及其他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具有廉政理论基础或实践经历的公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备案。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发。

  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联系人:密佳音,0431-85166801。

  9.中国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我校中国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只招收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推荐考生,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东北亚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备案。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发。

  东北亚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赵毅博,0431-85166379。

  10.吉林省长吉图开发开放研究中心

  吉林省长吉图开发开放研究中心招收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推荐考生,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东北亚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备案。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发。

  东北亚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赵毅博,0431-85166379。

  11.吉林大学劳动关系研究中心

  吉林大学劳动关系研究中心招收吉林省总工会推荐考生,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经过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备案。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另发。

  吉林省工会干部学校联系人:戴世强,18244019993、15104429299。

  十二、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按照国家规定,我校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收费标准具体规定。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评定办法详见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jlu.edu.cn)“研究生管理”奖助学金具体规定。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将设立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十三、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 0431-85167467。

  十四、违规处理

  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五、其它事项

  (一)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报考单位或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专业或导师是否有招生计划。

  (二)报考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2019年1月15日之前(以收件日的邮戳为准),将专项计划登记表邮寄至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科。培养单位须在2019年1月18日前完成资格审核,确定准考名单。

  (三)专业代码后带“★”者为学校自设专业。导师姓名后标注※的,为已招收硕博连读或(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博士研究生;导师姓名后标注☆的,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等业务。

  (五)凡与吉林大学教职员工为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关系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本人自述”中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考生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六)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请考生及时登录“吉林大学招生网” (http://zsb.jlu.edu.cn),以获取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最新信息。

  十六、若国家在2019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对本简章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七、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八、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鼎新楼A416室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监督电话:0431-85167467

吉林大学2019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专项计划


1.
吉林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北京).pdf

2.吉林大学南方研究院.pdf

3.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pdf

4.中国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pdf

5.吉林大学长吉图开发开放研究中心.pdf

6.吉林大学劳动关系研究中心.pdf


吉林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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