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11-20 16:24:05来源:厦门大学招生网

   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办法

  为了更加科学地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院2020年实行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方式。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双证)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硕士毕业生;

  3.身心健康;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其中必须有拟报考导师组及原硕士生指导教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各一份。

  5.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

  (1)国家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2)PETS-5 (WSK)60以上(35岁以下);

  (3)职称英语60分以上(35岁以上);

  (4)托福80分以上;

  (5)雅思6分以上;

  (6)以第一作者身份在JCR2区以上杂志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论文。

  (二)报名及申请材料的提交

  1.申请分两个步骤进行:

  第一,网上报名及网上支付报考费;

  各位考生请于2019 年 12 月 1 日- 2019 年12月 20日登录http://bsbm.xmu.edu.cn/xmuphd/logi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进行报名。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第二,向学院寄(送)相关报名材料。

  各位考生请于2019年12月27日之前将报考材料寄送至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或直接来院提交):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海韵校区B栋206 方老师 邮编361005 (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

  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向学院寄(送)的申请材料包括: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含港澳台)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其它普通计划在职考生【请参见《厦门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六条“录取类别”】须签字承诺:若被我校录取,即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提交辞职证明,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

  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本科阶段、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其中必须有拟报考导师组及原硕士生指导教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各一份。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学习能力、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心智成熟度的评价。格式见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的下载专区,不必密封,同申请材料一起邮寄。

  (6)个人简历(含科研经历)及不少于800字的科研计划书;

  (7)身份证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9)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最迟须在考核前提交);

  (10)提供外语成绩证书。

  (三)申请考核程序

  1.形式审查

  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院系负责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初审,并在2020年1月4日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院系材料审核组审核。

  2.专家组审核

  各招生单位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所体现的专业基础、学术背景、

  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在2020年1月8日前按一定比例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面试名单。

  3.学院复审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专家组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最终复审,并形成

  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选拔进入考核的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审核并在2019年1月12日前在学院网上公示。

  4.综合能力考核

  进入考核名单的申请人学院将通知其参加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包括综合科

  研能力与素质、专业英语能力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时间预计在2020年3月下旬。

  (1)资格审查

  考生考核时须亲自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各院系接受检查:

  a.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

  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http://zs.xmu.edu.cn 下载) ;

  b.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 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原件;

  c. 硕士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d. 外语成绩证书原件

  e.身份证原件;

  f. 一张近期 1 寸免冠彩照,用于体检;

  g. 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h. 体检表(须在厦门大学医院体检,可在考核后补交)。

  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综合科研能力与素质考核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专家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综合能力、科研素质、英语口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能力评价,进行无记名打分,每位考生的最终综合面试成绩为所有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满分70分。

  面试要求考生准备20分钟的PPT向面试专家组汇报,专家提问1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

  (3)综合素质、专业英语能力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专业英语水平。不指定参考教材。满分30分。

  思想品德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院系组织相关老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还可以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四)录取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遵循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导师组意见、考核结果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形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含笔试、面试)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考生提供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学术成果经审核鉴定为抄袭或严重学术不端者。

  (五)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起建立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其中,博士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直博生新生奖学金。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都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通过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新生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享受。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取得厦门大学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对口支援西部计划的非在职考生和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的非在职考生。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学生类型

学业奖学金

(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博士生

(含直博生)

前三年

1.3

第四年起

(免交学费)

0

  助学金。厦门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厦门大学学籍且在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职考生)、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职考生)和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研究生(在职考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学生类型

国家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校长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博士

(含直博生)

前三年

1.5

1.8

第四年起

(免交学费)

0

3.3

  4.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博士生3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5.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

  (六)学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我校博士生学费为:1.3万元/年(4年学制,前三年缴费,第四年免费)。直博生前三年缴费,第四、五年免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12万元(在第一、二、三年开学前交4万元/年)。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七)住宿条件与费用

  我校为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提供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有1人间和2人间,一般配有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卫生间。住宿费为1200-2400元/人·学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为准。其他录取类别的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住宿资源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协助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费用自理。

  (八)违纪处罚

  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或考核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还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还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它

  1.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20年5月20日前作出取舍并告知我校相关情况。否则,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2.非应届考生必须在2020年6月10日前将辞职证明(或无工作证明)和人事档案提交给学院,逾期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十)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网址:http://cpst.xmu.edu.cn

  联系电话:+86(0)592-2181977 传真:+86(0) 592-2189426

  联系人:方老师

  E-mail:physyk@xmu.edu.cn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zs.xmu.edu.cn

  联系电话:+86(0)592-2188888 传真:+86(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

  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网址:http://kszx .xmu.edu.cn

  联系电话:+86(0)592-2184166 传真:+86(0)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十一)本简章由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详见《厦门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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