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精仪学院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9-11-24 15:11:35来源:天津大学精仪学院

   天津大学精仪学院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结合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简称精仪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2020年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天津大学精仪学院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符合《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注:1.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允许报考。

  2.我院原则上不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可选择报考工程博士(详见当年招生简章)。

  (二)申请材料《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需要提交的材料,我院无额外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精仪学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按学制收取,学费10000元/年。

  四、奖助学金精仪学院将在校级学业奖学金标准的基础上制定院级学业奖学金细则,奖学金发放标准以2020年精仪学院学业奖学金细则为准。其他奖助学金按照天津大学奖助体系执行。

  五、考核方案

  (一)外国语考核办法针对导师团博士招生、面向本校以普通招考方式选拔两个类型的考生,学院在综合考核环节对其英语成绩进行统一认定给分,无须参加e-Learning考核;其他普通招考考生统一在天津大学研究生数字化教学(e-Learning)平台进行外国语(含小语种)测试,外国语成绩作为多元考核参考项,不计入总分。

  (二)综合考核办法各专业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小组,成员由本专业的博士2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秘书1人。

  1.考核方式:综合选取学术报告、现场抽题、专家提问、笔试(开卷或闭卷)等多元考核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具体方式详见各学科(专业)招生办法。

  2.考核环节:分为三个环节,其中专业基础面试(或笔试)占20%、专业综合面试占2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占60%。

  3.分制:每一个考核环节的满分均为100分。每位专家根据情况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所有专家的分数取平均值。专业基础面试(或笔试)、专业综合面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三个环节中任一环节未达到及格线(60分)的考生均属考核不合格,一概不予录取。

  4.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总成绩=专业基础成绩*20% + 专业综合成绩*20%+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60%。

  5.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需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及格线60分。

  (三)其他说明:按照确保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依据《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及《天津大学精仪学院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各学科(专业)结合自身特点,分别制定招生办法,详见附件。

  六、录取办法

  (一)各专业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结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考生拟报导师是否同意资助等因素,按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

  (二)调剂原则:以师生双向选择为主。博士录取中专业为第一志愿,导师为第二志愿。专业排名靠前的考生如报考导师无名额,则可调剂到其他导师名下,若不同意调剂,则视为放弃。

  七、审核机制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作为负责人的院级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系主任及博导组成,小组成员大于五人;

  (二)各专业成立由专业负责人组成的专业博士生招生小组,招生小组成员由有学生报考的博导组成,小组成员大于五人,设秘书一人。

  (三)学院成立由各专业负责人、各面试小组秘书、博士生导师代表及教务员组成的院级博士生招生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者所具有的专业知识,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能力等进行评价。通过初审并经拟报考导师同意后方可进入多元考核环节。

  八、监督机制

  (一)成立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二)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进行录取,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三)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学科的复试工作;

  (四)申诉机制:申请人对选拔工作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署名向院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复议决定。申诉人对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署名向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五)申诉渠道:

  1.申诉电话:022-274012982.

  申诉邮箱:jygs@tju.edu.cn3.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精仪学院17教学楼305室

  九、其他事项

  (一)其他事项参照《天津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二)关于博士招生的相关通知均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tju.edu.cn/)和精仪学院网站(http://jyxy.tju.edu.cn/cn/)公告栏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天津大学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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