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2020-11-13 14:24:31来源:福建师范大学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点击查看:全国各院校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0〕33号)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二、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制。校内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拔对象

  “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年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1日(含)后出生)。

  2.其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日(含)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2.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应届生硕士阶段就读专业应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情况之一:

  (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成绩550分(含)以上;

  (2)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或成绩425分(含)以上;

  (3)通过专业英语八级;

  (4)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含)以上;

  (5)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含)以上;

  (6)其他证明外语能力的的材料,如发表的英文论文、国外学习经历等。

  (7)其他语种由学部组织专家认定。

  6.学术要求

  应届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教育学及相关学科有关的学术论文等创新性成果。

  往届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近三年来(2017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教育学及相关学科有关的学术论文等创新性成果。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符合要求的考生于11月2日10:00-16日17:00前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2.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11月25日前(以寄<送>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我部递交材料(邮寄者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六楼616,收件人:管老师,电话:0591-22867270):

  1.《报考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填写注意事项及用章说明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博士研究生报考填写注意事项)。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或封面、摘要、目录。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各1 份。

  9.已发表的教育学及其相关学科的代表性论文或出版的著作、教材及其他科研成果的目录清单。

  10.其它可以证明考生外语水平、科研能力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11.申请人个人自述;

  12.博士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

  13.进入面试考核的考生需提供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上交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考生须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三)报考材料审核

  我部根据招考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成考生报考材料的审核并打分,同时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五、考核

  (一)考核对象

  审核合格名单公布后,由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考生的申请材料,向选拔小组推荐考核的名单,推荐差额比例一般不超过1:3。考核名单将在学部网站上公布。

  (二)考核形式

  1.考核形式及成绩占比:选拔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报考材料评议+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其中报考材料评议成绩占比30%,面试考核成绩占比70%。

  2.面试考核按一级学科进行,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学术潜能和综合素质等,具体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两个环节,考察方式主要通过PPT报告进行。

  (1)学术水平考查。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等能力测试。其中外语成绩占比不低于1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三)录取规则

  1.学部根据考核的总成绩,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一级学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依次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如考核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每个专业方向最多招收1人(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如有放弃拟录取资格(被其他单位录取的)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按照规则依次递补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由教育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闽师研〔2020〕15号)、《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闽师研〔2018〕19号)为准。

  (二)学部咨询方式:0591—22867270,jyxyyjs616@163.com;学部监督电话:0591—22867236,jyxbdw@fjnu.edu.cn。

  附件:1.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表.doc

  2.现实表现情况表(博士).doc

  教育学部

  2020年10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jsjyxy.fjnu.edu.cn/da/fa/c10367a25266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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