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数学学院2021年博士复试录取细则

2021-05-25 11:32:59来源:西南财经大学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工作已经展开,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将为广大2021考博考生发布转载各博士招生单位发布的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及导师联系方式,以下是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数学学院2021年博士复试录取细则。

  点击查看:全国各院校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汇总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数学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一考试)复试录取细则

  为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根据《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申诉电话: 028-87098114

  二、招生计划

  本单位拟招生计划总数15人。

  其中已招收硕博贯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8人。

  最终招生录取计划根据学校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学院可能将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三、复试

  1.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2021年5月30日13:30

  报到地点:柳林校区经世楼B303

  复试费用:报到时需缴纳复试费120元/人。请于5月26日中午12:00前在网上缴纳。

  缴费方法:(1)PC端:登陆缴费平台(http://pay.swufe.edu.cn)

  (2)手机端:使用手机微信进入西南财经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用户名为考生身份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六位。请核对信息无误后缴费。

  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需本人在右上方签写姓名和日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表》。《导师考核表》中包含考生研究生计划书、考生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满足《西南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研加分规定》条件的考生,须提交科研成果原件(供查验)及复印件1份(科研复印件应当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材料),提交科研成果的考生需签订《学术诚信承诺书》。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考核、导师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

  (1)专业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方面,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考核内容可参考《西南财经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专业课科目。复试小组成员由5名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和1名记录员组成。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程序规范,试题符合保密要求,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参加面试的教师当场独立打分。

  (2)导师评价:由考生所报考导师独立负责,应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包括科研计划书、已发表论文、学术能力、培养潜质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4)科研加分:实行科研加分制,科研加分标准参照《西南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研加分规定》。

  3.复试安排

  考核形式: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 14:30-18:30

  面试地点:柳林校区经世楼B301、B302、B303教室

  面试休息室:柳林校区经世楼B307

  面试程序规范,有现场记录、评语和成绩,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程序:

  (1) 采取考生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决定考生面试顺序。

  (2) 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内)。

  (3) 专业问题抽签。

  (4) 面试专家提问,考察学生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外语能力等。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60% +专业考核成绩×30%+导师评价成绩×10%+科研加分

  其中,专业考核成绩=面试成绩×100%

  四、录取

  1在合格生源中,依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根据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优先录取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若初试总分也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

  2.严格控制录取结构。全脱产和在职攻读考生分别排序,分类录取。全校录取在职攻读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下达计划的15%;

  3.有全脱产合格生源的专业,原则上不得停招;

  4.专项计划单独排名,计划单列,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6. 录取名单须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

  7.本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学院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并做好录取的解释工作,对于考生的信访问题进行及时、妥善的答复。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另行通知。

  经济数学学院

  2021年5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yz.swufe.edu.cn/web/2021-05/24/202105241843508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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