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简章

2021-12-14 11:07:26来源:华南师范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

  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

  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一)《华南师范大学 2022 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

  为拟定招生计划(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含全校统考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具体情况可咨询相关学科),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

  为准。

  (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想

  政治工作骨干专项”)拟招生人数 5 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其

  中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01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拟招收 4 人,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1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拟招收 1 人。该专项

  计划招收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 70%以上(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

  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且严格控制招收本校生源数量,计划

  数为 6 个及以上的单位最多招收本校生源 2 人。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简

  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拟招生人数 6 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

  计划为准)。

  (四)教育博士拟招生 18 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其中 045171

  学校课程与教学拟招生 4 人,045172 学生发展与教育拟招生 5 人,045173 教育

  领导与管理拟招生 7 人,045174 汉语国际教育拟招生 2 人。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华南师范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博士学制均

  为 4 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

  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毕

  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

  推荐意见。

  5.在校博士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拟录取前完成原学籍所

  在学校退学手续。

  6.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或专项计划的考生和尚在履

  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的同意并在博士报考登记表上

  加盖公章方能报考。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3、4 条的规定。

  2.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3、4 条的规定。

  2.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

  本校在学硕士生。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3、7 条的规定。

  2.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7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 3 年。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

  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

  《2022 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5.有 2 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3、4、7 条的规定。

  2.具有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报名时应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5 年以

  上。原则上应是高校政治理论课在编专职教师(即编制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政治

  理论课教学部的教师岗位)。凡是高校政治理论课非定编、非专职人员报考,必

  须由考生所在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及教务处出具证明,说明

  3

  近 5 年中每年承担的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少于 120 学时(每一学期不少于 60

  学时)。

  4.入学时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5.考生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

  学至少 5 年。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脱

  产学习时间。

  (六)教育博士报考条件

  1.符合上述博士报考基本条件的第 1、3、4 的相关规定。

  2.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的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

  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

  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

  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2)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的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

  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

  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

  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

  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3)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 5 年以上

  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

  理人员(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

  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招生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

  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有 2 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

  相当成就、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

  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学习年限为四至六年,其中脱产在校

  学习和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两年半。

  五、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

  全脱产学习,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

  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

  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

  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博

  士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生,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2022 级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学年) 学制

  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10000 4 年

  定向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40000 4 年

  定向专业学位型教育博士研究生

  (汉语国际教育领域除外) 40000 4 年

  定向专业学位型教育博士研究生

  (汉语国际教育领域)

  20000 4 年

  (二)住宿费标准:按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予以执行。

  备注:上述收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

  (三)奖助学金:请点击此处查询《研究生奖助学金规章制度》

  七、报考办法

  (一)报名时间

  1.直接攻博拟录取考生,报名及接收工作安排在 2021 年 9 月份与推荐免试工作

  同步进行,以“研招网”拟录取数据为准,无需进行博士报名。

  2.硕博连读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8 日至 12 月 19 日(每天 9:00-22:00 北京时间)。

  3.普通招考(含全校统考和“申请-考核”制)报名时间:

  202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每天 9:00-22:00 北京时间)。

  (二)报名网址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https://yz.chsi.com.cn),点击网页左侧的“报名入口---博士”,填写博士

  报名信息。

  考生在“研招网”的博士报名系统中无需上传博士报名材料,无需从本系统打印

  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确认

  1.确认时间

  硕博连读确认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每天 9:00-22:00 北京时间)。

  普通招考(含全校统考和“申请-考核”制)确认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22 日(每天 9:00-22:00 北京时间)。

  2.确认网址

  5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博士报名查询系统”

  (http://yzsys.scnu.edu.cn)。

  3.报名材料提交指引

  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与“研招网”要求相同),且以附件形式上传博

  士报名材料电子版(请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合并为一个 PDF 文档,命名为“姓名

  XXX 的 2022 年博士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四)报名考试费缴费

  2022 年博士报名考试费:¥120 元。

  考生提交博士报名申请材料后三天后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网络报名信息初审结

  果,初审通过者,请点击“网上缴费”,按照系统指引流程完成网上缴费事宜(缴

  费截止时间在网上确认截止时间后 5 天)。

  初审未通过者,请按照审核意见补充报名材料。

  2022 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费的缴纳实行自愿交费,且报名考试费一旦缴费成

  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前慎重思考,做好决定。

  缴费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华南师范大学 2022 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

  记表》(以下简称为《博士报名登记表》),考生可下载打印《博士报名登记表》,

  至此网上报名完成。

  只有在规定的日期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且审核通过、缴纳了博士报名考试费,并

  可以打印《博士报名登记表》的考生,才可参加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者“申请

  -考核”制报考资格审查;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博士报名,不予准考。

  温馨提醒:1、所有考生的博士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对照招生

  简章中报考条件进行自查,确保符合博士报考条件且填报信息准确无误。2.博士

  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要求可参考《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指引》。

  (五)寄(送)报名材料

  1.材料寄(送)时间:

  (1)硕博连读考生须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以接收为准)将各项报名材料按

  序号顺序排列,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

  西 55 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 213 招生考试处,邮编:510631,信封上

  请注明“硕博连读报名材料”。)

  (2)专项计划考生(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

  师专项),考生须在 2022 年 3 月 10 日前(以接收为准)将下列各项报名材料按

  6

  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

  道西 55 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 213 招生考试处,邮编:510631,信封

  上请注明“考生姓名 XXX 的 2022 年博士报名材料”)。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

  询材料接收情况,未按时提交下列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无效。

  (3)教育博士考生,考生须在 2022 年 3 月 10 日前(以接收为准)将下列各项

  报名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

  河区中山大道西 55 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 213 招生考试处,邮编:

  510631,信封上请注明“考生姓名 XXX 的 2022 年博士报名材料”)。考生可在

  报名系统中查询材料接收情况,未按时提交下列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

  考无效。

  (4)其他考生(除上述(1)(2)(3)外)在复试阶段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和

  复印件以备查验。

  2.考生需准备的报名材料如下:

  (1)博士报名登记表(需本人签名确认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博士报名登

  记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硕博连读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学校研

  究生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往届生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

  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且盖章单位必须与《博士报名登记表》填写的“考生人事档

  案单位”一致)。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

  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 1 份。

  往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

  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 1 份。

  单证硕士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权威机构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

  告各 1 份。

  持国(境)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各 1 份。

  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权威机构

  出具的认证证明各 1 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

  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

  7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dgdc.edu.cn/cn/

  中国留学网 http://www.cscse.edu.cn/

  (4)政治审查表 1 份。

  (5)专家推荐书 2 份。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

  荐书。

  (6)现役军人须提供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1 份。

  (7)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 1 份(须授课单位盖章或者人事档案部门

  盖章)。

  (8)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或权威证明各 1 份。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1 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1 份。

  (11)已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代表作)各 1 份。

  (1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 份。

  (1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

  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 份,要求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

  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

  章。

  (1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考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1

  份,且须由所在教学单位和学校人事处盖章。证明格式可参照《高校思想政治理

  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报考证明》。

  (15)教育博士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工作岗位证明 1 份。

  (16)其他证明材料。

  注:《博士报名用表》下载地址 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八、初试

  1.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生请在 2022 年 4 月 12 日 10:00 至 2022 年 4 月 17 日 11:30 登录“华南师

  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的博士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考试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科目时间安排

  2022 年 4 月 16 日上午 08:30-11:30 外国语

  2022 年 4 月 16 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一

  2022 年 4 月 17 日上午 08:30-11:30 业务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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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个科目满分为 100 分。

  3.初试地点

  初试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详见准考证)。考生需到准考证安排的考场

  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

  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

  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

  留或交谈。

  九、复试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我校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和

  具体实施。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阶段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

  获奖情况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查验,请考生复试时务必带齐。如对考生的学

  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

  的认证证明。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2.复试名单在公布初试成绩合格线后确定,复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3.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届时公布。

  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校医院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

  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

  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

  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不参加体

  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1.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推荐材料以及学术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

  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

  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我校《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另

  行公示)。

  2.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本单位本次规

  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若有违反上述

  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将追究招生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单位请假说明。无故逾

  期 2 周不报到者,招生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

  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9

  4.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

  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教育部及本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违规处理

  1.在博士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处理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

  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

  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2.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

  案。

  3.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

  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4.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

  或学籍。

  十二、其它

  1.以港澳台人士身份报考的方式及手续等请参考《2022 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

  章》。

  2.我校博士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

  不提供往年试题。

  3.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生不能报名、考

  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

  材料寄送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教育部关于 2022 年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达,我校现参照

  往年文件制定《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本简章有与教育部 2022 年博

  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我校将结合实际做出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上公布。

  5.如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本招生简章中的各环节、流程或根据上级部门有

  关文件做相应调整。

  十三、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电话:020—85213863

  传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s://yz.scnu.edu.cn/

  2.招生监督: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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