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招生简章

2022-01-21 10:26:15来源: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2022 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应用型工程技术创新人才的需求,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 准,2022 年我校在 6 个类别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具有高度社 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

  一、招生类别及计划

  (一)招生类别: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 (0856)、资源与环境(0857)、能源动力(0858)、交通运输(0861)

  (二)录取类别:非定向或定向。

  (三)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四)招生计划:240 名左右。

  (五)学制为 4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7 年(含休学)。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需满足以下条 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

  4.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具备成为工程技 术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二)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或全日制定向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需满 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获得硕士学位后在工程技术领域的企业或科研院所连续工作或具有工程 实践经历满三年(获得硕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或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 作、具有工程实践经历满八年(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

  4.在企业或科研院所一线工作的科研技术或工程技术人员,具有较好的工 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具备成为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的潜

  质;在所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过突出成果,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过重要工程 项目,或正在承担相关工程领域的重大研究项目。

  三、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提交材料及缴费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09:00—2022 年 2 月 25 日 17:00。

  系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 月 28 日 17:00

  (一)报名及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报考各学科(类别)“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的考生(含专项 计划)须登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http://yanzhao.hust.edu.cn,选择 “申请考核博士报名”模块,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考生须在报名时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或蓝色 背景,宽高比 3:4)

  (2)考生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 上传,请确保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3)学历、学籍信息及学位认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备案表(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以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 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同等学力无硕士 学位者,提供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须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 告(https://www.chsi.com.cn),本校应届硕士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国 (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http://zwfw.cscse.edu.cn)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学校将在 2-3 个工作日内对考生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符 合基本报考条件的,可在审核通过后进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环节。

  (二)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 2022 年 2 月 25 日 17:00 前,按照报考院系 的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缴费程序(是否需要寄送纸质版详见院系要 求)。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费标准为 60 元(如以同等学力身份 报考的,缴纳 95 元)。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模板可参见我校研究 生招生信息网。

  (2)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 档案室的公章)。

  (3)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 告或研究工作进展报告等。

  (4)具有代表性的科学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 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5)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过重要工程项目,或正在承担相关工程领域重 要研究项目的证明材料。需提交项目立项报告、批件或合同,或项目验收、结题

  报告等材料中可证明申请者实际参与项目的人员名单、成果列表等。材料须加盖 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公章。如涉密项目,须由单位保密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6)根据院系要求,提供推荐专家(2-3 名)的基本信息和有效联系方 式,一般为考生的硕士导师,或与报考学科或专业类别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系统将向推荐专家发送邮件和短信提示,专家在线提交推 荐意见,截止时间为 2 月 28 日 17:00,请考生务必联系推荐专家按时提交材 料。

  (7)在职考生须提交单位推荐信 1 封,提供考生的工作年限、参与科研技 术工作情况,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8)报考院系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

  (1)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不能进入材料审核阶段。

  (2)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版)提交后不予退回。

  (3)报考院系如对材料提交有特殊要求,比如要求提交材料到指定邮箱或 寄送纸质材料的,请考生按报考院系要求另行准备。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

  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我校博士报考

  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等导致不能通过材料审核、不能进入综合 考核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申请、考核与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

  各院系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申请材料审核。根据“申 请-考核”制拟安排计划数不低于 120%的额度划定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人数 和名单,并在院系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报考学科 (类别)及方向、报考导师姓名和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姓名和专业技术职 务、满足申请条件情况等。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环节。 材料审核及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名单拟于 4 月中上旬公布,可关注我校研究 生招生信息网及各院系网站。

  2.综合能力考核

  预计为 4 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形式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考查、基础理论测试(笔试等)、专业素质与 科研能力测试(面试、研究报告、实践技能考核等)。 具体内容与形式详见考核前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各院系综合能力 考核细则。 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低于 60 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同等学力加试 科目将在各院系综合能力考核细则中公布。

  3.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和体检

  各院系在组织综合能力考核的同时,须安排专门的考核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 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院系组织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

  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执行。

  4.拟录取

  各院系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体检结果 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向考生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函调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印章。以全日制非定向方式培养的,入学后要求脱产学习,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定向就业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个人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作单位承担。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工作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 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学费

  2022 年工程博士学费标准如下表,待湖北省物价局审批备案,以学校财务处 网站公布为准。

  *

  待湖北省物价局审批备案,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布为准。

  学校研招办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喻路 1037 号大学生活动中心 A303 430074

  电话:027-87541746 邮箱:yzb@hust.edu.cn

  网址:http://gszs.hust.edu.cn

  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院系报考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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