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学术学位

2024-01-24 19:02:35来源:网络

  中国音乐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音乐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音乐艺术理论研究能力、从事音乐创作与表演能力并能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即2018年8月31日之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有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三)非学历教育(有硕士学位、无毕业证)的专业学位人员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截止前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四)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往届生须在报名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在职军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我校根据学科建设实际需求,对招生计划(含普通招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国际产学研用联培专项等)进行预分配,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最终招生人数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根据下达的招生规模以及生源情况等对实际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

  (二)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课题制”,拟在艺术学学科(学科代码130100)、音乐专业领域(专业代码135200)招生,招生导师和课题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四、招生方式、培养方式及学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

  五、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6日9:00—3月12日16:3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包含填报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两个环节。逾期不再补报名和补缴费。

  (一)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注册成为“学信网”用户,在首页点击“研招”打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点击“博士网报”通道,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白色背景)。每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重复报名者以系统中最后时间确认的信息为准。

  (二)缴纳报名费

  报名费用:所有考生须在2024年3月12日16:30前,通过“研招网”缴纳200元报名费。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逾期不予补报。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

  (三)学历(学籍)校验

  报名期间,“学信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提交报考材料时上传认证报告。考生可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四)学位认证查询

  除应届硕士毕业生外,其他类型考生须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硕士学位信息(同等学力考生须查询学士学位信息),并在提交报考材料时上传本人学位认证报告。如学位证书信息未查询到或查询结果与实际证书内容不一致,请学位获得者本人向权威机构申请办理书面认证报告,并在提交初试材料时上传。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须登录“研招网”,在填报报名信息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见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

  (六)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打印本人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按要求签署报考意见、盖章及签字。考生报名所填档案存放地与所盖公章须一致。

  2.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按变更后的身份信息填报,并向我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后至入学报到之前,考生原则上不得变更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

  3.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报考材料提交

  完成报名并缴费的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按时上传提交报考材料。

  (一)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提交时间:2024年3月14日9:00—3月20日16:00,逾期未及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提交资格。

  提交方式:报考材料上传提交操作流程及平台登录方式见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

  (二)材料种类

  见《报考材料种类》(附件)。

  七、考试时间安排(点击查看原链接)

  八、体检

  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的规定时间内(根据研究生院网站后期通知)将体检报告纸质版邮寄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

  九、录取

  (一)根据我校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专业发展潜能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多方面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档案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档案、户口均不迁转入我校,录取前须与定向单位、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就业。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如实、准确填写定向或非定向类别。定向报考考生自行处理与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并须在录取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因定向和非定向填写错误,或定向考生无法按时提交定向协议的考生,造成不能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新生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

  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按照中国音乐学院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确定。

  (二)住宿:在校学习期间不统一安排住宿,由学生自行解决。学校将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发放住宿补贴。

  (三)奖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及我校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在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院,简章中未尽事项遵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文件执行。

  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十二、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ccmusic.edu.cn

  招生咨询电子邮箱:ccmbzx@ccmusi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4887669(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 1 号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院研招办

  十三、招生违规违纪举报

  如发现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请及时反映

  监察举报受理电子邮箱:jw6488738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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