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

2024-11-13 16:13:39来源:网络

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已出,其中介绍了招生方案适用范围、申请程序、考核与录取等事宜,有报考意向的同学快来了解一下吧~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强化导师、学位授权学科负责人在吸引优秀生源和博士生招生选拔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基础医学院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基础医学院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的考生。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符合《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网上报名

按照《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9:00-12月20日17:00。

(三)缴纳报名费

按照《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网报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如确因报考院系、考试方式等信息填写错误需要再次报名的,考生须取消报名后再次报名缴费且生成新的报名号,历史报名信息将自动作废且已缴纳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

(四)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时间:2024年11月20日9:00-12月20日17:00。

所有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均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同一类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后上传。各类材料上传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

1.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文件内后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获相应学历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同时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2.考生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1)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且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在学硕士研究生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基本申请材料

(1)《兰州大学2025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

(2)《专家推荐书》2份(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签名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

推荐书是学院确定博士生资格的重要依据,推荐人须给予足够的重视。推荐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协作精神等,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客观的亲自填写。

(3)《兰州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申请表》(仅限硕博连读考生上传);

(4)可提供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含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等);

(5)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或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

(6)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其他各类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7)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或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摘要。在学硕士生(指硕博连读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可不提交。

4.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查表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名前须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要求,按照全国少数民族骨干网上资格审核流程填报审批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报名。详见《兰州大学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z.lzu.edu.cn/shuoshishengzhaosheng/shuoshijianzhang/2024/1014/276389.html

5.科研计划书、单位同意报告证明及其他材料

(1)考生结合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并提交《科研计划书原创性声明》。计划书字数不少于5000字。模板见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官方网站-研究生培养-招生管理-《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附表》https://jchyxy.lzu.edu.cn/yanjiushengpeiyang/zhaoshengguanli/2024/1105/287801.html

(2)已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上传硕士学位论文的专家评阅意见;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还须提供在职单位当年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其中学术学位招生专业除专项计划外不招收定向在职考生,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必须注明“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报考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注明是否同意“定向或非定向”培养。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不得修改。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五)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核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准考名单统一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申请材料不全者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申请资格。

(六)现场确认

1.时间:2025年1月17日前,具体时间将在学院官网提前通知

2.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医学教学实验楼718办公室

4.需携带材料: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已获学位人员提交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

③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复印件

④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还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考核与录取

1.时间:2025年1月17日前,具体时间将在学院官网提前通知。

2.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具体地点将在学院官网提前通知。

(一)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占40%)

基础医学院成立申请材料考核小组(包括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对申请材料和科研能力等进行考核,填写统一格式的审查记录及打分表,妥善保存备查。申请材料考核成绩<60分(满分100分)者不予录取。

(二)笔试考核

笔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两部分的考核。笔试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及未完成全部笔试考试的普通招考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1.专业英语

主要考察各专业英语的应用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课

主要考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三)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占60%)

基础医学院成立面试专家小组,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专家小组由5位及以上副教授、教授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小组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素质、综合能力,对科研计划书中所提计划的阐述以及英语听、说、读等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无记名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向专家组报告,专家提问不少于10分钟。PPT内容包括:(1)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2)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3)科研计划报告,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等。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院党委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安排专人(包括党政干部、复试小组专家、导师等),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和心理测试的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录取

1.成绩排名

对所有考生综合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40%+面试考核成绩×60%

2.成绩公布

全部考核项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考生的成绩在基础医学院网页予以公布。

3.排名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在学校下达给学院当年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内,结合导师研究方向和导师分配名额,以报考导师为单位,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报考非专项计划考生,学院预计于2025年1月中下旬前,确定首批预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学术学位拟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学院博士招生规模数(不含专项)的70%,专业学位拟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学院博士招生规模数(不含专项)的80%。剩余招生计划将在2025年3-5月完成,待学院2025年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若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导师有新增指标,结合招生领导小组及导师意见,按以上规则进行顺延录取或开展招生补报名,同时学院根据各专项计划指标情况及考生实际报考情况确定各类专项计划的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申请材料考核及业务考核(含笔试、面试等各环节)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申请材料弄虚作假;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动放弃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本年度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经由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4.招生名额的说明。

①招生计划数有限,存在已列入招生专业目录的个别导师在学院内不能分配到招生计划的情况。

②如学院专项名额生源不足,会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学校视情况决定在次年3-5月开放二次报名。

四、招生纪律

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全部通过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学院招生信息通过兰州大学基础医学院官方网站发布。

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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