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4-12-09 15:40:02来源:网络

天津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首次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12月11日- 2024年12月25日11:00,逾期将不再接收新报名。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

为适应我校学科建设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快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步伐,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继续开展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硕博连读”是指将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进行连续培养的一种培养模式,即从本学校完成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尚未进入论文阶段或正在进行论文工作的在学二、三年级硕士生中选拔博士生的方式,不进行硕士学位的申请过程。现将我校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津医大政发〔2024〕101号)的程序与要求进行硕博连读选拔工作。

二、申请时间

首次网上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12月11日- 2024年12月25日11:00,逾期将不再接收新报名。

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页面为“已提交,待审核”考生须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最终审核结论;审核状态为“审核退回”须立即根据退回意见进行修改,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即完成报名。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即不符合报考条件。

修改报名信息及补充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1:00,逾期将不再接收补充修改材料。

三、报名材料

1. 符合《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选拔条件学生须提前准备下列材料,网报时上传提交;

(1)天津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盖章手续,命名为“登记表”);

(2)外语水平能力证明材料(CET6、TOEFL、IELTS等),命名为“英文水平”;

(3)报考导师出具的同意报考函,命名为“导师同意报考函”;

(4)两名所申请学科或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出具的推荐信(需加盖推荐人单位公章),命名为“专家推荐信”;

(5)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命名为“身份证”;

(6)学生证、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申请,命名为“硕士学籍信息”;

(7)本科学历、学位信息: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命名为“本科学历学位信息”;

(8)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命名为“硕士成绩单”;

(9)如硕士期间已在期刊发表论文,需上传扫描件,命名为“论文”;

(10)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命名为“奖励材料等”。

(11)政审表

2. 提交材料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需按照对应材料项目将各项申请材料的原件扫描后上传网报系统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上传要求:需用原件扫描(如有盖章须为红色),材料按上述清单顺序排列并命名,逐项分别扫描成单独PDF格式文件,上传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务必保存好所有报名材料(纸质版),若录取以后,入学报到时须将纸版报名材料上交学院辅导员。

上传照片请选择白色背景证件照(此照片用于入学后校园卡制作)。

考生应及时上传提交材料,对于材料不全,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安排后续评审及综合考核。

四、资格审查

培养单位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特别是学位课程成绩(已修完全部学位课程,无不及格或补考且课程成绩优良,平均成绩80分以上,其中公共英语不低于80分)以及外语水平须达到《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中的要求。考生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等。

五、专家评审

申请硕博连读学生,通过资格审查,各专业组织评审专家根据《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拟于2025年1月对学生进行复试考核(报名及复试费共计140元,交费时间及复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最终拟录取名单报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按国家要求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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