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外国来华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02-07 14:03:56来源:新东方在线

  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外国来华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中医药大学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创建于1956年,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目前,我校3个一级学科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均进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行列。为弘扬中医文化,培养中医药国际人才,我校面向外籍人士招收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欢迎报考!

  一、招生类型

  1.硕士研究生

  学制3年(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 5 年)。

  2.博士研究生

  学制4年(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 6 年)。

  二、授课语言

  我校外国来华研究生课程为中文授课项目。

  三、申请资格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2.热爱中医药事业,有较好的生物医学或中医药学知识基础;

  3.申请者为持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需具有与中国大学本科教育水平相当的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报考我校各临床医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具有临床医学(中医学或西医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4.申请者为持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需具有与中国大学硕士教育水平相当的硕士学历及硕士学位;报考我校各临床医学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具有临床医学(中医学或西医学)硕士学历及硕士学位;

  5.应届生需提供预毕业证明(红章原件),并在预毕业证明上标明毕业时授予学位的名称;

  6.成绩优异。

  四、申请程序

  1.登录网站(http://yanjiusheng.bucm.edu.cn),点击“招生就业”——“网上报名”,登录“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5 年外籍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报名系统”,注册并填写申请表格。

  2.通过审核后,需在系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须为原件):

  (1)打印网上通过审核申请表格,本人签名并粘贴照片(近期彩色白底免冠个人照片1寸)。

  (2)中文个人陈述,要求不少于1000字。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主要学术研究成果,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计划,毕业后的个人发展目标等。

  (3)两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要有签名和联系方式)。

  (4)本科(申请硕士)或硕士(申请博士)期间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中、英文以外文本的成绩单还需提供公证过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成绩单需标注GPA ,如没有GPA ,请单独提交GPA证明)。

  (5)经过公证的已获得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的证书还需提供公证过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注:最高学历如在海外获得,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近5年来正式公开发表的论文目录、摘要,以及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及首页,或其他科研成果等。

  (7)有效期内的普通护照(有效期应晚于2025年9月)。

  (8)语言能力证明:至少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水平(相关证书最迟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交至研招办)。曾使用中文为教学语言获得中国高校学位的,无须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证明。

  (9)无犯罪记录证明。

  (10)体检报告(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体检表无效。来华时需携带体检表原件及全部附件)。

  ?以上申请材料请务必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将彩色清晰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北京中医药大学2025年外籍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报名系统 ”,请注意!手机拍摄照片无效,不完整或不清晰的材料将影响您的申报。

  ?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材料提交系统及缴费后,相关材料和报名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3.网上缴纳报名费800元人民币。(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请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

  五、申请时间

  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3月30日(如需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高水平研究生项目),请务必在3月2日前在报名系统完成申请)。

  六、招生专业

  详见《北京中医药大学外国留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2)。

  七、复试时间

  硕士:2025年 4 月中旬(预计时间)

  博士:2025年 5 月中旬(预计时间)

  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学院组织通知。

  八、录取时间

  学校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底前(预计时间)发出。

  九、学费标准

  硕士: 38000 RMB/年

  博士: 47000 RMB/年

  注:学费缴纳金额以缴费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准。

  十、签证

  被录取的申请人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JW201/202)到当地的中国使馆申请来华的学习签证。在抵达中国后30天内需要到国际教育学院将X1签证转换成学习的居留许可。

  十一、奖学金情况

  1.中国政府奖学金A类(国别奖、专项奖等)

  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驻外使(领)馆、有关机 构受理学生申请,报送申请人信息,分配(商请)学校录取, 反馈录取信息。

  2.中国政府奖学金B类(高水平研究生项目)

  ①请在2025年3月1日前到 http://www.campuschina.org 完成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并上传申请材料(留学项目种类为“B类”,受理机构编码为 10026);

  ②同时在我校报名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时间截止至 3月2日(申请程序及材料见“四、申请程序”)。我校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招生学院专家考核(笔试或面试)最终确定推荐人并通过邮件发送预录取通知书(缺少预录取通知书将无法最终完成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

  ③推荐人须于2025年3月26日前在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补充个人申报申报材料,申请材料中须包含我校出具的预录取通知书;

  ④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我校预录取候选人资格及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奖学金授予名单;

  ⑤我校将通过邮件告知奖学金获得者并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将《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邮寄奖学金获得者。

  申请条件及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流程详见附件 3、4。

  3.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申请方式:符合报名资格的自费留学生可申请,经综合评定后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

  十二、其他事宜

  1.申请类别一经在我校报名系统提交,不可再次修改。请申请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务必准确填报申请类别信息(即:A类(中国政府奖学金:国别奖、专项奖);B类(中国政府奖学金:高水平研究生项目);自费)

  2.报名材料以在我校报名系统上报成功为准,不接受邮箱提交材料申请报名。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29

  联系电话:+86 10 64286502

  网址:http://yanjiusheng.bucm.edu.cn/index.htm

  电子邮箱:bucmwjzs@126.com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最终解释为准,并请及时关注我办网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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