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经济学院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9-10 14:26:59来源:网络

  2、提交申请材料

  需提交材料如下(要求: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附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3000字左右;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材料审核

  (1)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经济学院“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者取消其申请资格)。根据材料审核成绩,一般按招生指标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院网上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4、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10天。综合考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将与入围考生公示名单一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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