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16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0-22 16:08:35来源:网络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非学历教育(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同时须在公开出版发行期刊上发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高质量学术论文。

  4.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硕士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历认证。认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F-15,咨询电话: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

  5.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两类考生: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二)必要条件:

  1. 英语水平较高,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500分或相当的其他外语成绩证明(托福、雅思等),并能够熟练阅读英文文献。

  2. 经济学基础知识较扎实,学习过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和中级计量经济学等课程,成绩优秀。

  3.数学基础较好,学习过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高等数学基础课程,成绩优秀。

  四、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对本单位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组长由院长担任,工作组成员不少于3人,工作组成员均为博士生导师和学科带头人。

  五、申请审核时间和流程安排

  (一)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于2015年10月30日前,向经济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直接递交或邮寄(仅限顺丰)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

  所需提交材料共计八项:

  1.个人简历:详细列出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以及与学术活动相关的信息。

  2.个人陈述:对个人的经历作简单的总结。

  3.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 字。

  4.成绩单: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5.科研成果列表和复印件(并注明一篇代表作):包括已发表的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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