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16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0-22 16:08:35来源:网络

  6.外语能力证明:各种水平考试的成绩单。

  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的证明信)。

  8.两封专家推荐信:经济学领域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直接递交或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经济学院(主教1307)教学科研办公室(100081)赵老师。电话:010-6228892318614001021

  注意:

  1.申请者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2.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将作取消录取或退学处理。

  (二)初审

  2015年11月上旬组织初审,根据报考学生情况进行筛选,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并以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复试。

  (三)复试

  12月11日前完成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200分。

  1.笔试:共一门,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考察内容为经济学基础、专业课以及专业英语,包括政治经济学(20%)、西方经济学(30%)、计量经济学(20%)、专业课(20%)、专业英语(10%)。

  笔试参考书如下:

  政治经济学:卫兴华、张宇,《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微观经济学:范里安,《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第8版或第9版),格致出版社。

  宏观经济学:罗默,《高级宏观经济学》(第4版),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计量经济学:潘省初,《计量经济学》(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专业课:所报考专业的专业基础书籍。

  专业英语:经济学专业文献。

  2.面试:满分100分,包含英语听说能力测试(10%)和(专业)科研基础与科研潜质测试(90%)。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3.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录取依据与原则

  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院内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对复试相关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进行解释。

  拟录取考生须参加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及后续相关安排。

  七、招生计划人数与录取人数

  (一)招生录取采取公正公平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若实际录取人数低于招生计划人数,则剩余招生计划将自动转入2016年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非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应专业计划中。

  八、其他要求及说明

  申请审核制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均不退还。

  经济学院网址:http://econ.cufe.edu.cn

  咨询电话:赵老师010-62288923


考博必备!历年真题及答案

考博精品好课,就选新东方!

关注新东方在线服务号

回复【考博真题】领取备考必看真题集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更多>>
更多好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