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04 14:07:07来源:网络

  5.报名材料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②专家推荐书二份;③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④硕士生学位论文摘要;⑤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⑥硕士生毕业证书(复印件);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上述的①②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并于近二年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等相关报考材料。

  申请考核考生:报名材料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

  应届硕士研究生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6.上述报名材料不全者不准参加定向招考的入学考试和申请考核(试)。

  7.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入学资格和学籍。

  8.网上报名完成后将报名费、报名材料装订好后寄送至相关学院。接收材料截止日期2015年12月4日(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未能按时、按要求寄送材料者,报名信息无效。

  邮寄通讯地址:

  (1)航空宇航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机电学院、航天学院寄送到:

  南京市御道街29 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6

  (2)其他学院寄送到:

  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西路16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06

  特别提示:

  外地考生如函寄,必须以挂号信或者EMS寄送,快递邮寄拒收。

  9.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将在确认准考前进行。网报成功、缴纳报名费、交寄报考材料齐全的考生方可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可在12月5日后网上查询本人是否取得准考资格。

  10.参加定向招考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19室,领取准考证。

  11.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报考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研究生院网站(导师队伍)查看。

  六、考试与考核

  (一)直接攻博

  根据教育部要求,直接攻博考生参加招收推荐免试生复试考核,并通过推免系统录取。

  (二)硕博连读

  考核时间见研究生院网页上通知。

  (三)申请考核

  各招生学院在12月25日前完成考核工作,考核时间及形式、内容见各学院网页公布的细则。

  (四)定向招考

  1.考试日期:2016年3月12日至13日

  2.考试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

  3.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的笔试科目中,每门课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生凭加盖研招办公章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复试以面试为主,同时进行外国语听力测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由相关学院确定并通知。复试报到时每位考生向所报考学院缴纳复试费80元,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供查验。

  4.同等学力者在初始成绩合格后,还需加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加试科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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