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科技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06 17:19:18来源:网络

  6.本人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或军人证,应届生还需附学生证复印件或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7.体检表(二级甲等以上人民医院开具,可于取得复试资格后提交);

  8.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9.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应材料:

  ⑴近三年在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其中一篇被EI或SCI收录),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的复印件;

  ⑵修完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五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单位研究生部(院)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初试(笔试)科目:

  ⑴政治理论课(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

  ⑵外国语(含阅读、语法、词汇、翻译和写作);

  ⑶两门业务课。

  每科笔试时间为3小时。

  2.复试(笔试和面试)

  复试在所属学科进行,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由各学科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复试时间、地点和复试名单于初试后另行公布(http://yjs.tyust.edu.cn)。

  六、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业务素质、科研成果、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七、录取类别

  1.非定向: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录取时定向培养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培养单位就业。

  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就业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八、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学金

  脱产博士生学习期限一般为3-4年,在职博士生为3-5年。学费10000元/生.年。

  机械类、材料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并录取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在规定学制内均按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发放校一等奖助学金(助学金10000元/生.年,奖学金20000元/生.年)。

  九、其他

  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规定和政策)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瓦流路66号,邮政编码:030024;

  联系部门:研究生学院招生办 电话:0351-6998486 联系人:马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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