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30 15:23:50来源:网络

  四、考试与评价

  公开招考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学士直攻博、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考试仅参加复试。

  (一)初试

  初试以笔试方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如下:

  1.思想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可以免试。

  2.外国语。

  3.专业课(两门)。

  (二) 复试

  1.学术水平考查

  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考核,培养单位将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查。 复试小组将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复试中复试小组还将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仅能通过公开招考方式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硕士学位课程,各专业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体检

  体检统一安排在复试期间,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五、录取

  (一)我校将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二)考生的录取类别分别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录取阶段不作调整,考生报名阶段须慎重填写。

  (三)录取阶段,所报考培养单位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于2016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以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士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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