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30 16:11:16来源:网络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 成绩90 分及以上;

  (2)GRE 成绩1200 分及以上(旧),或成绩305 分及以上(新);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提供六级合格证书);

  (4)国家日语四级考试合格;

  (5)雅思成绩(A 类)6 分及以上;

  (6)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6、考生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单证,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否则报名无效(认证地址: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6房间,咨询电话:82361045,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我校临床医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类型,鼓励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我校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凡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

  (2)统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已获得医学硕士科学学位人员或医学专业统招科学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

  8、以同等学力方式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报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除具备以上报考条件,还须提交2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的影响因子0.3以上的学术论文(当年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核心版;增刊、综述除外)。

  9、拟报考原委托培养类的考生,只能报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要求在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相关领域从事基础或临床研究,近两年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影响因子大于0.3,当年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核心版;增刊、综述除外)2篇以上。

  10、我校在职人员报考本校原委托培养类博士研究生,须持校人事处批准的《北京中医药大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同时将该表复印件提交研招办后方可报考,否则报名无效。

  11、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三类考生:①原委托培养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拟报考原委托培养类或定向培养类别的考生③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六、选拔方式

  1、申请审核:请参看“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6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拟录取考生将不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2、入学考试:报考“申请-审核制”以外的其他考生需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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