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2-02 14:51:24来源:网络

  五、报名程序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所有考生都应严格按照网报流程进行信息录入、上传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400元)。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6日至1月31日(每天上午9点—晚上9点);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关于缴纳报名考试费的网址及时间安排详见报名须知。

  2、现场确认。考生须在2016年3月6日至3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4:30)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到研究生招生办(主楼521)进行信息确认、资格审查,递交报考材料。逾期未进行信息确认者其网报信息无效。

  现场确认须提交的具体材料如下:

  (1)东北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格式到下载区下载);

  (2)报考东北大学博士生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考核表(格式到下载区下载);

  (3)二份专家推荐书(由有正高级职称的推荐人亲笔填写且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或所在单位印章)(格式到下载区下载);

  (4)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9月10日前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5)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考生网报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学历信息查询,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具体流程请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以已获得国外学位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认证报告。

  (6)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一份,可以是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及人事部门公章;

  (8)同等学力考生还须上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加盖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硕士成绩单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报考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须在2016年4月2日至8日上网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www.graduate.neu.edu.cn

  六、考试与评价

  普通招考方式的考试与评价过程包括:

  1、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报考导师应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通过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考试。

  2、初试

  初试时间:2016年4月9日至4月10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课(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考,参考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013年修订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8月)、外国语(不指定参考书,具体情况可参看附件《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国语科目考试规定》)、两门业务课。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复试

  复试主要是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考评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等材料;考查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等。复试备有详细记录,并由复试小组给出评语和成绩。复试阶段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和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参加初试时务请携带复试材料,以便向复试小组提交。复试材料包括: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要求同上)和硕士学位论文及其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论文大纲)、专家推荐材料、自我评价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等材料。复试小组将对以上申请材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体格检查

  初试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工作,与复试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原则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在录取前,学校与定向就业博士生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按教育部规定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档案及人事关系(与原工作单位辞职)应转入东北大学。

  九、其他

  1、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按其所在一级学科授予博士学位。

  2、硕博连读生、以申请考核方式入学的学生均占所报考导师年度招生计划。

  3、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实;所提供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因提供虚假和错误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等相关后果,考生自负。

  4、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我校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情况详见我校最新研究生奖助方案。2016级研究生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详见我校计划财经处网站。

  6、为提高我校博士生的国际竞争力,学校鼓励并资助部分优秀研究生到国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从事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

  7、我校与钢铁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与中科院所属部分研究所共同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此外,我校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联合培养导师情况可查询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8、招生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的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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