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2-03 15:20:52来源:网络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2016年5月15日。

  2.初试科目:英语(含听力,按20%计入总分)、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详见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 英语题型为:听力、词汇、阅读、完型填空、翻译、写作。

  4.初试方式:笔试,各科满分100分,共三门考试科目,总分300分。

  (二)复试

  1.复试包括英语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凡完整参加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初试的考生均可参加报考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考生。复试前,考生应到报考学院进行复试报到。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体检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

  (三)加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至少3门硕士生主干课程(含思想政治理论),部分专业对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和跨学科考生要求加试。

  2.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在初试时进行,其他科目加试在复试中进行。具体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七、录取

  我校2016年拟招收70名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

  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八、学制与学费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为五年。所有新入学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7500元/生·学年。

  九、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档案转入石河子大学且无工资收入)可享受或申请奖学金、助学金。

  十、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违规或作弊的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招生咨询

  (一)招生学院

学院代码

学院

联系人

电话

电子信箱

002

政法学院

冯 洁

0993-2057531

fengjie526@163.com

003

生命科学学院

肖守德

0993-2057216

xsde@shzu.edu.cn

004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赵 虹

0993-2058082

582614436@qq.com

005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丁龙朋

0993-2057550

761052146@qq.com

006

食品学院

吴 超

0993-2058756

Wuchao@shzu.edu.cn

007

农学院

莫文萍

0993-2058383

mowenping@126.com

008

动物科技学院

杨 霞

0993-2057805

546808238@qq.com

009

医学院

伊丽莎

0993-2057083

1530854465@qq.com

010

药学院

刘青广

0993-2057010

57556684@qq.com

011

经济与管理学院

赵 捷

0993-2057328

623172787@qq.com

018

化学化工学院

文俊方

0993-2055030

50692804@qq.com

  (二)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832003

  联系电话:(0993)2058582

  传 真:(0993)2058582 2036010

  电子信箱: yjs10759@163.com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石河子大学行政办公楼501B室

  网 址:http://yz.shzu.edu.cn/

  十二、其他事项

  1.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请考生及时关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最新信息。网址:http://yz.shzu.edu.cn/。

  3.“申请_审核制”申请材料、申请程序、工作原则、录取等按照《石河子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

  4.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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