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2-18 17:19:02来源:网络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5)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7)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9)往届生需提供档案部门存档证明。

  以上提供材料均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以上材料请于12月15日(以邮戳为准)邮寄到我校,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22-83336930,邮编:300070,只接收EMS邮寄,其它快递形式不予接收。

  3、材料审核:

  (1)学校初步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各学院“审核小组”对学生的专业情况进行再次审核。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审核申请材料的成绩,一般按招生指标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于12月20日之前将入围考核人员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学校进行公示。

  4、综合考核:

  审核通过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各专业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在12月30日之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复试组另行通知,综合考核复试之前考生需到财务处交费230元/人,持发票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607室)领取面试单。

  学院组织各专业的“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负责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任何形式的考核都要有现场记录、评语及成绩(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学院上报“申请-审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参加我校网上统一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6、学位授予:

  通过该选拔方式录取为学术型的博士研究生须按照硕博连读标准申请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条件与统招该学位类型一致。

  (三)统招博士

  统招博士研究生仅接收应届七年制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统招报名条件:

  (1)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a.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b.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c.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d.GRE成绩305分及以上(新)(2年内有效);

  e.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由两名本学科相关副高级以上专家推荐(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仅允许报考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M.D.)原则上不接收跨专业考生报考;

  (5)我校今年博士招生计划中包含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具体要求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相关信息。

  2、统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科目为英语(含听力)、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共三门。

  (2)复试: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a.笔试部分为专业外语,由各复试专业组命题;

  b.面试为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考核。

  3、统招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

  a.2015年12月10日上午8:00-16日下午17:00,考生进行网上报(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2023考博精品好课,点击图片查看介绍!

关注新东方在线服务号

回复【考博真题】领取备考必看真题集

更多资料
更多>>
更多内容
更多>>
更多好课>>
更多>>
更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