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2-18 15:07:46来源:网络

  (五)提交材料

  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考生网报成功后,请于2016年3月1日前,将如下材料提交或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至我校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原件及学历学籍学位验证材料在复试前审核):

  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考生单位签署报考意见一栏可不签署);

  ②两份专家推荐书(需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④身份证复印件。

  考生请于2016年3月8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上述材料接收情况。普通招考考生若未按时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本次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见《湖南师范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考试及考核

  (一)普通招考

  1.准考证:2016年3月21日-27日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

  2.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时间:2016年3月26日-27日;

  初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

  初试科目:外国语、两门专业课(共三门)。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外语初试只考基础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外语考试在复试期间进行。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选考二外时,复试中加试口语而不考专业外语。

  3.复试在录取之前进行,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 yjsy.hunnu.edu.cn)。

  (二)硕博连读

  见《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三)“申请-考核”制

  见《湖南师范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

  五、录取

  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择优录取。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收费年限为3年)。如有变动,按国家及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最新标准执行。

  奖助体系:为激励博士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博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如下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所有在校全日制非带薪博士研究生均享受。

  2.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获奖覆盖博士生总人数的80%。

  3.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3万元。

  4.导师根据科研需求设立助研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

  七、其它说明

  1.请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前后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 yjsy.hunnu.edu.cn),查阅相关信息。

  2.所有考生报名前须与报考导师及相关学院取得联系,以便咨询报考信息。

  3.我校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信息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及生命科学学院可招收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上述学院导师本年度若已招收硕博连读生或“申请-考核”制考生,一般不再接收普通招考考生报名,请报考上述四个学院的考生报名前与报考学院或导师联系。

  报名及初试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73095

  复试及录取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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