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2-18 16:10:53来源:网络

  考生请于2016年3月10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上述材料接收情况。若未按时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本次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

  所有在网报系统中学籍学历审核结果有问题的考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做好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认证,获取书面《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并与以上报名资料一同邮寄或送达我校。

  学历认证办理可联系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者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湖南的代理机构为:1、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咨询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2、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731-82816660、82816663。

  国外获得本科或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七、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内容

  1、外国语(公共英语,不含听力),笔试三小时;

  2、专业基础课(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3、专业课(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笔试三小时;

  (二)初试时间

  2016年4月23日—24日(考试前十天左右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

  (三)复试、体检时间

  2015年4月25日—4月26日(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导师组确定)。

  八、学制、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6年。

  (二)招生类别

  1、非定向就业:全脱产学习。

  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工资等关系不转入我校。

  各类别均占当年招生计划,并统一划线录取。同等条件下,脱产学习者优先录取。

  (三)学费标准:收费年限为3年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

  2、专业型博士研究生:15000元/生.年。

  (四)奖助政策

  按照国家政策,研究生实行收取学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规定收取学费,无论考生是否享受奖学金,均须缴清每一学年的学费;同时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企业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

  九、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的考生均要进行报名资格的审查认定,通过审查认定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如有报考资格不符,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十、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泄露系统用户名、密码以及其他信息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2、报名过程出现异常,可能是网络拥挤,请等候网络畅通以后再继续进行。如果发现网络数据问题,可与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网报成功并交纳了报名费和相关报考材料,报名才算有效。

  3、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4、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造成报名无效,由考生本人负责。

  5、如在2016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肖岚

  联系电话:0731—88459412;传真:0731—88459413。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4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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