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2-22 15:25:44来源:网络

  ③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一篇由自己独立完成且达到硕士学位水平的学术论文,我单位将聘请两位本学科专家对考生提供的达到硕士学位水平的学术论文进行匿名评审(评审费200元,由考生自理),评审不合格者,不发给准考证(退还报名费,评审费不再退还)。

  ④即将取得硕士学位的非学历教育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凡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类MPA、MBA、教育硕士、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中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方式即将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属于非学历教育,不发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能以2016届硕士应届毕业生资格报考。达到我校对硕士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博士生要求者,可按同等学力的资格报考,提交上述第③所列材料。

  ⑤在大陆以外地区获得学位的人员:除提交上述①或③所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的复印件。

  6.如报考学科需要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须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含刊物的封面和论文内容)。

  说明:报考材料中的《专家推荐信》、《个人陈述》、2016届全日制学历教育硕士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可在报名完成后从报名网站或者招生简章的附件下载。

  (二) “申请—考核” 提供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网上申请报名系统打印,空白处自己填写。考生需将此材料寄送至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其他材料详见《河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暂行办法》和各招生学院(实验室、中心)的具体要求。

  (三) “硕博连读”提供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网上申请报名系统打印,空白处自己填写。考生需将此材料寄送至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其他材料详见《河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办法》和各招生学院(实验室、中心)的具体要求。

  五、报考资格审查

  (一)普通招考(“初试—复试”)

  1.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由研招办电话通知。

  2.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并且选择外语考试科目为“英语”的考生,英语考试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一:TOEFL不低于80分(有效期3年),GRE不低于1200分(有效期6年),雅思不低于6.5分(有效期3年)者,初试外语免试。免试考生需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英语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用于查询成绩的有效性,并在寄送报名材料时向我校说明。

  方式二:外语成绩不符合上述条件者,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语统一考试。

  选择外语考试科目为“日语、俄语、德语、法语”的考生,仍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语统一考试。

  (二) “申请—考核”

  报考学院(实验室、中心)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由学院(实验室、中心)电话通知。

  (三) “硕博连读”

  报考学院(实验室、中心)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由学院(实验室、中心)电话通知。

  六、考试

  (一)普通招考(“初试—复试”)

  1.考生于2016年5月6日持身份证、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到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到并领取准考证,需携带近期免冠照片2张、外语水平证明书原件和科研成果原件。

  2.初试考试时间:2016年5月7日至8日。

  初试考试科目:政治(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语(免试者除外)、业务课两门、加试课程两门(未取得硕士学位和跨学科报考者加试)。其中外语根据每年考试情况划定分数线,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和加试课程必须及格,外语和加试课程为资格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3.复试:各学科专业2016年5月9日开始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向导师提供个人科研成果原件。

  (二) “申请—考核”

  考生于2016年3月18日持相关证件到报考学院(实验室、中心)报到, 3月19日至20日参加考核,详见报考学院(实验室、中心)具体安排。

  (三) “硕博连读”

  考生于2016年3月18日持相关证件到报考学院(实验室、中心)报到,3月19日至20日参加选拔,详见报考学院(实验室、中心)具体安排。

  七、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侯镜如奖学金及各基层培养单位(学院、实验室、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下同)设置的奖学金等;研究生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研究生应急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与入学“绿色通道”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评定一次,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万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学校按规定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及社会捐助等设立,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设一、二、三等奖,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分别为18000元/年/生、14000元/年/生、10000元/年/生。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本修业年限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

  其它奖(助)学金详情可到我校党政办公室网站下载相关文件进行查看。

  八、其它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中,必须由考生所在人事(组织)部门盖章,否则报名无效;应届硕士毕业生该栏必须由培养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盖章。

  2.务必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考(或申请)材料,且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填写信息一致。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申请)条件要求或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以至学籍。

  3.体检在报到当天进行(普通招考考生体检时间:2016年5月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考生体检时间:2016年3月18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对于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4.以“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与报考学院(实验室、中心)及时联系,以便确认各种信息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5. 考试地点:河南大学

  联 系 人:申淑丽 王春喜

  联系电话:0371-22867269 / 22869091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明伦街85号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75001

  E-mail: shensl@henu.edu.cn wcx@henu.edu.c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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