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9-05 11:26:16来源:网络

  二、报名

  考生或申请人(以下统称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祖国大陆所有考生(含军人)报名、考试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我校继续推进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建筑学院、土木系、水利系、精仪系、热能系、汽车系、工业工程、电子系、自动化系、微纳电子系、航院、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命学院、交叉信息院、高研院、经管学院、公管学院、法学院、新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学院、核研院、教研院、软件学院、环境学院、机械系、地球科学中心、社科学院、药学院、电机系(应届硕士生)、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公开招考博士生将在2016年9月对公开招考考生进行“申请-审核”制改革。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日-9月14日,综合考核时间为2016年9月中下旬。院系招生计划如在9月完成将不再组织后期招生,部分院系招生计划9月招生如未完成将组织11月报名。

  工物系、材料学院、金融学院(不含联合培养博士招生项目)公开招考将在2017年3月对公开招考考生进行“申请-审核”制改革。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综合考核时间预计为2017年3月。

  电机系、计算机系、化工系、金融学院联合培养项目、医学院医学中心公开招考博士生预计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1月30日,考生须参加2017年3月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各院系申请时间及办法详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参加院系9月份“申请-审核”制招生的考生(不含工程博士生考生),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9:00-9月14日16:00;参加3月份统一考试的考生或“申请-审核” 制招生的考生及工程博士生考生,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9:00—11月30日16:00(本科直博生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我校各院系强军计划(限报理工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政治课教师、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等专项计划与报考院系普通考生同期报名考试。

  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网址: http://yz.tsinghua.edu.cn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2)下载“清华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字;

  3)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

  4)考生按各院系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将按规定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推荐信及所需附件、院系招生简章所需材料提交到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九月“申请-审核”制招生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一般为9月14日下午17:00,特殊要求的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5)论文博士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对论文博士要求的文章、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与其他报考材料同期寄(交)到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6)教育博士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反映自己学术水平或工作业绩的成果,资格审查时交到教育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7)工程博士考生需于12月1日前将上述材料和《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计划书》、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报考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及所需附件等寄(交)达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200元,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四、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博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综合考核前或入学考试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综合考核

  1.“申请-审核”制

  考核要求及时间见各院系招生简章。

  2.统一考试

  电机系、计算机系、化学工程系、金融学院联合培养项目、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考生参加统一考试。

  考试时间:笔试安排在2017年3月11日(周六)。各科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准考证于2017年3月初在网上下载。

  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笔试:1.基础外语; 2.一门专业课。

  第二阶段综合考试:是否有资格参加综合考试,视各院系生源情况、考生笔试成绩等由各院系决定,并通知考生。

  考试地点:清华大学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院系)和自然辩证法。

  六、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经考核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17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直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七、说明

  1.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需缴纳学费。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年1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详见《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学费标准: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万元人民币,教育博士(0451)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第一学年8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2万元人民币,工程博士(0852)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第一学年9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6万元人民币。

  2.招生目录中注有*的导师表明可以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注有△的导师只招收深圳研究生院名额,深圳研究生院不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质量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

  3. 部分院系如九月招生后还有名额,将在2017年3月继续招生,我校将在2016年11月网上报名前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各招生院系具体招生人数及对外招生导师,请考生留意查询。

  4.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 请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考试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6. 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及招生目录备注栏中的特殊说明等报考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报考院系网页查询。

  7. 如无特殊说明,各专业均可招收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生,招生名额含在各招生院系的总招生名额中。

  8. 2017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报考与普通博士同期进行。未按期提供相关专项计划审批原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也不得转为普通博士生录取。

  9. 工程博士、教育博士、论文博士均为非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招生由相关领域专家组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学术水平及科研潜能进行初审,选拔并通知部分考生进入综合考核,根据专家对考生的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的院系论文博士生招生方式与普通博士相同,统一考试方式的招生院系论文博士生招生详见《清华大学招收“论文博士生”工作实施办法》。

  10. 博士生入学英语考试大致相当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11. 体检统一安排在考试期间,地点:清华大学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备一张一寸免冠近期照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12. 我校研究生实行住宿收费制,2016年录取的博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7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根据我校住宿规划,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在学期间前两年将按三人间安排住宿。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院系计划外名额招收的博士生以及定向就业(不转档案)博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主页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

  招生查询网址: http://yz.tsinghua.edu.cn

  2.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

  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 010-62782192 传 真: 010-62770325

  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du.cn

  3.清华大学查号台:62793001

  我校各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院系名称

联系电话

建筑学院

62782359

工 物 系

62782677

人文学院

62794434

土 木 系

62783093

微纳电子系

62788906

法 学 院

62781334

水 电 系

62783511

化 工 系

62788646

传播学院

62781114

环境学院

62783196

材料学院

62783564

马克思学院

62772700

机 械 系

62784558

数 学 系

62782620

社科学院

62798949

精 仪 系

62785712

物 理 系

62773648

美术学院

62798172

热 能 系

62782993

化 学 系

62781685

核 研 院

62771089

汽 车 系

62783482

生命学院

62785829

教 研 院

62792450

工业工程系

62794038

地学中心

62797419

医 学 院

62782493

临床:62797384

电 机 系

62782138

交叉信息院

计算机62781643

物理62794101

药 学 院

62795073

电 子 系

62784883

高等研究院

62789984

软件学院

62771436

计算机系

62783054

经管学院

62795329

深 圳

研究生院

0755-26036120

0755-26036020

自动化系

62784871

公管学院

62794350

伯克利学院

0755-26035839

0755-86099060

航 院

62789565

金融学院

6278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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