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1-24 16:33:08来源:网络

  十二、信息公开、监督和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及录取通知书发放

  有关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各学院网站公布,我校不再向考生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事项。录取通知书由校研招办负责寄发。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网站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yjsy.cupl.edu.cn。

  各招生学院网站见学校主页上“组织机构”栏目,网址:www.cupl.edu.cn/zzjg.htm。

  (二)监督

  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各学院提出申诉;若仍有异议,可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将对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现役军人报考要求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相关规定办理。

  (四)住宿安排

  录取为我校“非定向就业”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的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负责安排住宿。

  录取为我校“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考生)的博士研究生,户口(含集体户口)或人事档案或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其余只负责安排第一学年住宿。

  (五)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信及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学院路校区旧1号办公楼304室)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58908070/71

  电子信箱: zfyz@cupl.edu.cn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

  中国政法大学查号台:010-58909114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我校研究生院开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考生可搜索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或扫描下放的二维码予以关注,以便及时掌握招生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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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各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doc

  

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招生简介.doc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简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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