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2-07 16:33:58来源:网络

  2.初试

  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不含听力)、二门业务课。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考试时间:2017年3月初,详情留意招生考试处公告。

  初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详见准考证)。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笔试,三小时,时间:2017年3月,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3.复试

  复试名单在初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确定,复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复试时需验证考生提交报考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与原件,请考生复试时务必带齐。

  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届时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笔试,每门三小时。

  十一、录取

  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推荐材料以及学术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将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它

  本校硕博连读生须按本简章第八点要求履行报考办法。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生报考手续与本简章一致,具体内容见相关简章。

  以港澳台人士身份报考的方式及手续等请参考《2017年港澳台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不指定参考书。

  十四、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传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zkc.scnu.edu.cn

  2.招生监督办公室电话:

  监督电话:(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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