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2017年理论经济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细则

2017-05-11 12:25:29来源: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报名并完成缴费,缴费金额200元。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17年5月11日-5月18日。

  (二)学校资格审查及导师推荐

  学科点在收到经研究生院资格审查材料后,将申请人的材料交给申请者所报考导师,请导师审核申请者材料并提供推荐意见并对同时报考本人的申请者进行排序(以不高于1:3的比例排序推荐申请者)。

  (三)学科点初审,确定考核名单

  学科点组成专家组根据相关实施细则,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初步评价,进行筛选。学科点结合招生导师意向,按一定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进入复试(面试)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没有导师推荐的申请者不进入面试考核环节。拟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申请者名单在招生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具体时间以招生单位的操作为准)。

  (四)面试考核

  学科点组成考核专家组,由5名及以上相关研究方向教授组成,另设秘书1人,对通过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研究潜力和综合能力四部分,重点考核申请者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的潜质等。面试时间30分钟。每位申请人需准备的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面试考核全程录像,专人负责现场记录,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客观公正地打分和评定。推荐导师可补充介绍相关情况,但在讨论打分时须回避。

  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3天以上公布,面试工作于2017年5月27日前结束。

  2017年5月27日前,学科点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向学校提交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申请材料、考核记录表及录音录像等相关材料到研招办。

  (五)录取原则及标准

  根据各考核专家组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汇总、复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校园网、学校研招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录取。

  六、监督机制

  1.信息公开。学科点将主动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考生申请资格、申请-考核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2.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或有其它违纪行为的,依情节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由此造成不能录取或其他相关后果的,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客观公正。学科专家组及面试考核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出现问题的个人,将视具体情节给予削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撤销导师资格、通报批评等处理。

  4.学校研究生院与纪委(监察处)设立招生违规举报电话及邮箱如下:

  监督电话:0755-2653492(纪委)、0755-26536177(研招办);

  E-mail:jiwei@szu.edu.cn(纪委)、szuyz@szu.edu.cn(研招办);

  5.学院咨询电话:0755-26536170(郑老师)。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经济学院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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