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2018申请审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7-11-01 09:50:06来源:网络

  ③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核实材料作伪,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

  五、材料审核

  数学学院(珠海)教务办公室将对照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按一级学科组织以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的专家组对已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并于12月底前在数学学院(珠海)网站公示。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分为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主要是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训练和素质、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水平、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于2018年1月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数学学院(珠海)在通知材料审核通过者时告知。

  学院按一级学科组织考核小组对每个申请人进行不少于60分钟的考核,总分600分。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

  1. 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

  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申请人的“专业英语”、“学业基础”及“专业综合知识”三方面科目内容。每门科目100分,合计300分,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综合能力考核

  申请人向考核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总分300分,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其中PPT陈述报告约20分钟。

  七、录取及调剂

  1. 总成绩为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的总和。各学科方向(即二级学科)分别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2. 外国语及业务课考核,或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低于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 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相近学科方向申请调剂录取。

  4.如学院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院的申请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及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参加综合考核。

  5. 不接受破格录取申请。

  八、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教务办公室 王老师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中山大学海滨红楼6号103室邮编:519082

  电话:0756-3668382

  邮箱:wangqi43@mail.sysu.edu.cn

  招生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中山大学数学学院(珠海)官方网站(http://mathzh.sysu.edu.cn/),查看教学教务-研究生教务信息栏目。

附件下载: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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