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1-23 11:20:12来源:网络

  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

  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以上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

  注:

  ① 外经贸教职工报考本校博士,需在网报期间向研招办提交经人事处审核同意的申请表。(人力资源处网页下载)

  ② 专职教师身份考生出具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人事部门专职教师身份证明(应注明专职教师身份及所在院系、教授课程)。

  ③ 证件原件用于查验,复印件作为考生报考材料留我办存档备查。

  ④ 学院如另有要求的,请另行装订,根据学院的规定提交。

  七、申请—审核制基本能力测试

  获得申请—审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参加报考学院两段制考试的第一阶段考试(详见上述考试安排),通过申请—审核制基本分数线的候选人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八、体检

  与第二阶段考核工作同步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实行按导师招生,依据导师所报考的考生两个阶段的考核成绩及导师意见等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其他

  1. 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

  2.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3. 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具体为:

  ①非定向就业:普通全日制考生(含硕博连读考生、硕博一体化考生)

  ②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仅针对新疆石河子大学专职教师)、符合条件的高校专职教师

  “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参加统一派遣。“定向就业”考生,按照定向协议执行,不参加统一派遣。

  4.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5.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导师相关介绍可从研究生院首页(yjsy.uibe.edu.cn)→导师风采→博导名录 查看导师介绍,或从各相关学院网站进行查询。

  十一、联系方式

  (一)各招生单位咨询电话

招生学院姓名咨询电话
(001)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曾老师010-64493607
(002)金融学院曾老师010-64495069
(003)国际商学院袁老师010-64493501
(004)信息学院姜老师010-64495144
(005)法学院潘老师010-64492061
(006)英语学院王老师010-64495025
(007)外语学院孔老师010-64493206
(008)公共管理学院谭老师010-64497243
(009)保险学院章老师010-64495042
(010)中国WTO研究院戴老师010-64495778
(011)国际经济研究院范老师010-64492253
(013)教育与开放经济研究中心周老师010-64493696
(014)统计学院宋老师010-64497209
(016)中国开放经济与国际科技合作战略研究中心金老师010-64492060
(017)全球价值链研究院王老师010-64494361

  (二)研究生院网站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

  研招办微信公众号:uibeyzb,一些研招重要信息将在公众号中同步发布,请考生务必添加。

  历年试题可咨询:010-64492205,诚信楼807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号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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