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8申请审核博士招生简章

2017-12-06 11:29:31来源:网络

  4、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参照报名申请情况,我院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之比约为1:2。

  (2)复试名单将于每年4月初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3)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

  (4)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成绩加总为考生总成绩,各占50%。

  笔试为闭卷考核,由学院组织,总分15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含专业知识70分,各专业命题;研究方法30分,学院题库命题)、外语50分(学院统一命题),考试时间为3.5小时,通过笔试的考生进入面试。

  面试由各专业博士生招生专家小组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总分15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50分、综合素质部分(含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100分。

  (5)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原则上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

  5、确定录取

  学院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中国人民大学研招网予以公示。

  五、监督机制

  1、全部工作在学校及教育部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完成。

  2、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3、如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任何疑义可向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或举报, 由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议。

  六、其他事项

  1、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相关事项按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本工作方案由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求是楼109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邮编:100872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10-62513641

  办公地点: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求是楼109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http://spap.ruc.edu.cn/

附件下载: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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