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01-12 17:24:04来源: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四)报名要求:

  1.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

  请确保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牢记注册号、密码、以及报名号。

  2.缴交报考费:根据桂价费函[2012]568号文,初试报考费:240元/人,外地考生可邮汇我办(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41004)。符合参加复试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缴纳复试费。考生须在2018年3月25日前完成缴费。

  3.提交材料:考生须在2018年3月30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或邮寄,以邮戳为准)下列材料(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受理时间仅为4月2、3日):

  (1)《广西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由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专家出具的《广西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职称专家,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涉及广西师范大学可加盖专家所在二级单位公章);

  (3)《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和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在线认证结果;

  (5)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原件备验);

  (6)本科、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同等学历人员提供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公章(应届硕士研究生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单位人事档案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7)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的复印件1份;

  (8) 身份证及工作证或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复印件各1份,《体检表》(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签署“体检合格”意见并盖章,5个月内有效);

  (9)考生本人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仅提供目录即可);

  (10)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提交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四门以上(含四门)所报考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的进修成绩证明、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提交近5年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性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11)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审查

  (一)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实。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考生于考试前三天,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育才校区田家炳楼321室)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二代身份证”参加初试、复试。

  (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交的报考费不予退款。

  (四)寄送报名材料考生参加初试时,提前一天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补验。

  六、统一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周六)至22日(周日)。

  (二)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四)初试科目:外国语(英语)、业务课1、业务课2(共三门)。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各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外语初试只考基础外语,听力测试在复试期间进行。注: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另加试政治理论。

  (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要求者,方能参加复试。

  1.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

  2.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工作预计在2018年4月底或5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我校研招网(http://www.yz.gxnu.edu.cn/)有关通知。

  3.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复试课程每门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

  七、录取

  (一)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名次将按综合成绩排定,综合成绩为初试总分(外语、两门业务课成绩之和)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加试科目其中有一门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理论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

  录取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个类别。我校优先录取以非定向就业即全日制完全脱产形式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

  1.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必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

  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学校,毕业后回录取时就职的单位工作,被录取前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在职考生一般按定向就业录取,考生在录取前必须与原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定向协议,或由原单位开具同意录取方式的证明。考生因报考问题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委托培养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考生报考时,选定录取(报考)类别后,不得修改。

  (三)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未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录取要求:

  1.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原则上本校生源不能超过其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五)其他

  1.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当年入学,未被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不再转寄其他招生单位。

  2.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和学费、食宿费由本人自理。

  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生,三年共3万元。

  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奖助学金发放按国家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九、入学时间

  2018年秋季入学。

  十、其他说明

  (一)请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前后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yz.gxnu.edu.cn/),查阅相关信息。

  (二)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有关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方面的咨询,考生可直接与各培养单位联系。

  (四)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6月10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被重复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禁止考生同时报考硕士、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将上报教育部并作取消学籍处理。

  (六)请考生关注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以及校内学科培养单位网站,及时了解有关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

  十一、本简章中内容如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如有招生政策和管理办法有调整,我办将及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十二、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320室

  2.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邮政编码:541004

  4.网址:http://www.yz.gxnu.edu.cn/

  5.咨询热线:0773-5838221、5833630

  附件下载: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3: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pdf

附件4: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试计分办法.pdf

附件5:2018年广西师范大学博士报考用的相关表格.rar

2017年广西师范大学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招生简章.pdf

附件1: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报考用相关表格.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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