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01-30 11:19:29来源: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五、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标准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8年(含休学时间)。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被录取的博士生一律于2018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

  六、报考类别与录取类别

  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学习方式应为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此类别中的在职考生录取后可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此类别中的非在职考生要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考生录取前已签定的协议书内容到指定单位就业。

  七、报考办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8年2月1日-3月1日

  (“申请-审核”制报考时间,具体见《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招生简章》)

  (二)报名流程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http://yz.chsi.com.cn/),在“报名入口”栏目中点击“博士”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按要求注册、准确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200元。考生应在网报截止前,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网报期间未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的考生,报名无效。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或者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请慎重报考。(注:如兼报“普通招考”和“申请-审核制”两种方式,则需交纳两份报名费。)

  3.考生须于2018年3月5日前按要求向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务必将材料扫描上传至网报系统。(需签字或盖章的材料务请签字、盖章后再扫描进行上传)。

  (1)《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或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硕士生须在7月31日前毕业,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届时补交学历、学位复印);

  (3)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者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原件复试前核验);

  (5)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原件复试前核验);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定向培养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至少全脱产一年的脱产学习证明及报考导师意见。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为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生源省份教育厅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审核通过、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审核结果,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将通过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1.考生请于3月20—21日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考生的《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本人的《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届硕士毕业生还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参加考试。

  八、考试

  (一)初试日期:2018年3月24日-25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地点:北京体育大学教学楼

  (二)初试科目:详见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者在初试合格后,还需加试政治和二至三门主要硕士学位课程。加试科目、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三)复试:2018年4月14日-15日。4月13日初试合格的考生到校报到,校验材料。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另行通知。同时,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九、录取

  根据当年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初试、复试),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科研成果及身体健康状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北京体育大学、考生所在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参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博士每生每年10000元。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其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建立了完善的多元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我校有关文件。

  十一、其它

  (一)现为定向培养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及硕士培养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非定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征得硕士培养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和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三)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各类相关辅导班均与我校无关。

  (四)香港、澳门、台湾学生报考我校研究生请参见《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港澳台学生攻读內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43

  联系部门:北京体育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

  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989047、62989342

  招生网址:http://zs.b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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