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2018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01-31 11:23:04来源: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七、初试

  时间:2018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青海民族大学

  (一)外语

  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考生可二选一。

  (二)专业科目

  考试方式为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其中,藏学综合(2201)、藏医药学基础(2202)、民族学理论与方法(3301)均为汉文试卷,考生须用汉文答题;藏传佛教原理(2203)和汉藏文化交流史(2204)试题,汉文、藏文各占50%左右。

  (三)汉语综合

  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主要内容为言语理解、形式逻辑、命题作文、古汉语翻译。

  八、复试

  (一)语言测试

  满分为100分。报考代码为1204Z01、1204Z02、1204Z03、1204Z04研究方向的考生,主要测试外语的听、说、译等能力;报考代码为1204Z05和1204Z06研究方向的考生,主要测试汉、藏、英(或日语)三语的听、说、译等能力。

  (二)综合面试

  满分2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与研究方法,学科背景、科研潜质、创新能力、思想政治品德、表达与交流能力等。导师组现场打分,取平均分作为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原则

  (一)坚持“政治过硬、业务扎实、注重潜质、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报考研究方向志愿优先,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初试占50%,复试占50%,[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3×50%)]。若总成绩相同,依照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汉、藏、英三语精通者。

  (三)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十、录取类别

  (一)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二)全日制定向博士生:考生自愿决定是否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定向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就业。

  十一、调剂办法

  (一)无合适生源的研究方向,经征求考生同意后,可从相近研究方向生源调剂到本方向。若有必要,可进行二次复试,调剂考生须参加所调剂方向的综合面试工作。

  (二)既无合适生源,又无调剂生源时,该方向招生名额将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的方向。

  十二、毕业及学位

  完成培养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天津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并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

  十三、监督机制

  成立两校联合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可向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部门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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